中新網10月27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裴顯鼎透露說,中國將在今年年底之前出臺司法解釋,對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件中的部分量刑標準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降低對此類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量刑門檻,以更好地維護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
據現代金報消息,裴顯鼎是昨日在杭州舉辦的中英知識產權刑事執法培訓班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裴顯鼎透露說,近幾年來,中國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雖然在絕對數上較少,但在所有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增幅較快,其中侵犯商標罪占此類案件總數的90%以上。大量的案件因為作案人手段高超、隱蔽性強,案值難查,根據現在的法律法規最終只能免于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這份即將出臺的司法解釋有十多項內容,分別對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情節”、“數額”、“一案數罪”等情況作了解釋,降低了起刑點。
裴顯鼎舉例說,原來案值要達到5萬元數額才構成刑事犯罪的,在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后可能只要3萬元就行了,原來情節算輕的也可能被認為情節較重。
此外,司法解釋對原先爭議較大的“相通商標算不算侵犯商標權”有了明確說法。即只要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這樣的相通商標將被認定為侵犯了商標權。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知識產權犯罪的,將受到嚴懲。(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