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2000年至2004年6月底,海南省審計機關共對959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查出違規行為金額61.4億元,由領導干部(人員)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金額8.1億元,主管責任金額53.3億元;個人經濟問題金額293萬元。
海口晚報報道,幾年來,海南省共審計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745人。查出違紀行為金額、管理不規范金額、損失浪費金額52175萬元,其中,由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金額18839萬元,負主管責任金額33336萬元,組織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晉升36人,平調571人,免職、降職、撤職134人。
2000年至2003年,海南省審計機關共對133名縣級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處違規行為金額22.65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454萬元。其中省審計廳對33位市縣黨政“一把手”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發現財政收支不實、挪用專項資金、應繳未繳財政收入、國有土地出讓管理和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還查出一些個人經濟問題。
審計廳對萬寧市某市長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該市政府共投入資金1107萬元開發英豪半島4000畝高位池養蝦項目,截止2000年初項目停工,一個投資千萬元的農業項目不但未建成,未產生任何經濟效益,而且給英豪半島的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1107萬元借款和貸款也將到期,面臨著極大的損失風險。在審計中還發現,國家向該市投入10萬噸供水工程項目資金3652萬元,市財政為供水工程利用外國政府借款460萬美元提供了反擔保,工程總支出8952萬元,現已成為半拉子工程。該項目承建方萬州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通過不規范的企業改制,在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將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為3個股東合伙的有限責任公司,將一個國家投資9000多萬元的供水工程,在其公司財務賬上全部變成了私人老板的財產,造成國家資金無法收回。目前省紀委已介入,此案正在查處之中。
從2000年至2004年6月底止,海南省干部管理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晉升60人,平調685人;免職、降職、撤職194人;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人;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處理41人。(韓政周柳卿李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