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九日電(記者趙勝玉)國土資源部今天公布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指出,中國政府將加強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
國土資源部說,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控制指標》與相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從嚴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標》要求的工業項目,不予供地或對項目用地面積予以核減。對因工藝流程、生產安全、環境保護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控制指標》的,在申請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時應提供有關論證材料,確屬合理的,方可通過預審或批準用地。
國土資源部說,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準。
本控制指標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階段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準,是工業企業和設計單位編制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依據。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有關負責人說,編制這套指標主要就是為了解決當前在工業項目用地上普遍存在的粗放利用、閑置浪費問題,進一步推進土地集約利用。同時通過規定工業項目用地的投資強度,也進一步遏制各地在招商引資上競相壓低地價出讓土地的行為。
這位負責人指出,隨著中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機制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不斷增強,但是,在工業建設項目用地的供應中,主要還是以協議方式出讓,工業用地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尚未有效建立,工業用地的粗放利用問題仍然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尤其是在工業園區內,大量企業存在著“寬打寬用”,造成用地空間組織形式落后,用地結構失調,投資強度過低,重復建設和閑置現象嚴重等諸多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指標》編制的總體思路是,緊密圍繞中央關于嚴格土地管理的要求,從“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出發,在深入調查工業建設項目用地現狀的基礎上,針對當前工業建設項目用地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各地已有實踐基礎,以制定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等強制性指標為重點,編制完成全國性控制指標,切實加強在土地供應環節對工業建設項目用地的管理和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