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1日電 為維持中國無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狀態,貫徹落實《2003-2010年全國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行動計劃》,中國衛生部決定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繼續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提高開展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重要性的認識
我國已經實現了無脊灰的目標,有些地區認為消滅脊灰已大功告成,對消滅脊灰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的認識嚴重不足。今年局部地區發生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的傳播,再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要求各地不能盲目樂觀,要克服厭戰、松懈思想,充分認識到繼續開展高質量的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是保持無脊灰狀態的一個重要舉措。
二、確定薄弱地區,認真組織實施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工作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各地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監測數據的分析,并結合常規免疫等情況,我部確定了今年開展強化免疫的重點地區(見附件)。除這些地區外,其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地區納入本次強化免疫范圍內。未列入強化免疫活動的地區,要對常規免疫工作薄弱地區和特殊人群開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補種工作。
各地要結合目前開展的計劃免疫審評活動,確定計劃免疫薄弱地區,要特別關注邊境地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城鄉結合部等常規免疫工作較差的地區,特別是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常規免疫無人管理的邊遠地區、小煤窯等計劃免疫空白點、流動人口多以及AFP各項監測工作薄弱的地區。要組織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專業人員,重點加強這些地區的強化免疫工作。
三、積極爭取支持,做好社會宣傳動員工作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保證強化免疫疫苗經費和必要的工作經費。
各地要制定詳細的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社會宣傳動員計劃,要廣泛開展切實有效的社會宣傳活動,動員全社會支持和參與強化免疫工作。
四、加強技術指導工作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強化免疫活動的技術指導工作,制訂下發強化免疫活動的實施方案。各地應制定本省具體的強化免疫實施計劃。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做好強化免疫活動的技術指導工作,努力提高脊灰疫苗接種率,保證強化免疫工作質量。
五、做好督導和總結工作
各地要在強化免疫活動期間,組織督導組對強化免疫活動進行督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我部將組織督導組對部分省份進行檢查,以了解脊灰疫苗強化免疫開展情況。
此次由我部確定開展強化免疫的地區所需疫苗由我部統一安排。在強化免疫活動結束后,各地要及時進行工作總結,并將強化免疫活動開展情況書面報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