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新快報報道,《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實施方案》已正式頒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深圳1931家事業單位的約7萬名在編人員將實行全員聘用,國家干部也將轉變為“職員”,工資待遇與行政級別脫鉤,但政府將為在編人員設立“檔案工資”保留其現有社會保險和退休待遇。
深圳市事業單位在實行全員聘用制后,現有職員均須重新簽訂聘用合同,過渡為職員或雇員,新進人員則一律采取公開招考,競聘上崗。“職員制”將實行職位分類制度,變身份管理為職位管理,逐步取消行政級別。職位分行政管理、專業技術兩個職類,每個職類可以在編制總額內,設置職員和雇員職位,制訂職位規范。
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將實施宏觀管理,由人事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核定各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職員的工資待遇,以職位工資為基礎,并根據工作數量、工作質量以及個人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因素確定,實行政府總額控制、行業有別、單位自主分配的工資管理模式,取消以等級制為基礎的工資分配形式。
事業單位領導職位的聘任,按領導干部職務任免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可以采取公開選拔、選聘、內部競聘或民主推薦的方式進行。
深圳市擬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全市事業單位實行“職員制”和配套改革,建立起一套機制比較健全,隊伍整體素質較高,人才效益、人才業績顯著,國家財政負擔得以減輕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黃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