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二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今日表示,香港的法律制度是屬于普通法系的;澳門和臺灣是屬于大陸法系的;內地的法律制度接近大陸法系,但又有自己的特點。因此,兩岸三地加強法律和司法的交流,取長補短,對于完善各自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而且由于這種交流是在一個國家之內進行的,因而更有條件,更加方便,也會取得好的效果。
肖揚在香港城市大學以“中國的司法制度及其改革”為題進行演講時指出,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一個特點,就是兼收并蓄,豐富多彩,世界上幾個主要的法律傳統都能在中國找到。
他說,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關于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并于當年五月二十六日實施。從二OO二年至今年九月,人民法院認可的臺灣地區有關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等已達三十五件。
肖揚指出,在“一國兩制”方針下,內地與香港應該進一步加強司法的交流與協作。目前兩地已經簽署了“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以及“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兩個司法文件。兩地關于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正在專家層面上進行積極磋商,期望不久的將來能正式簽署和實施;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問題已經進行了多次磋商,進入了規范化的運作軌道。
他說,內地與香港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前途和命運需要依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人民來關心,中國的法治之路需要依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人民來開創。我們堅信:香港的未來將更加美好,中國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將更加完善,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理想目標一定能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