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4日電 揚子晚報消息,江蘇省委十屆八次全會,通過了《中共江蘇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意見》。《意見》就江蘇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方面,出臺一系列重大舉措。主要內容如下:
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民主測評制度,進一步擴大民主測評和談話的范圍,對測評中多數群眾不認可的人選應予否定。進一步擴大公示環節上的民主,公示內容可擴大到主要業績、獎懲情況、廉政情況等。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決策機制,嚴格執行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進一步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探索和試行地方黨政正職的差額選舉。健全干部工作監督機制,有效防范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建立健全科學的政績考評體系。逐步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政績考核標準,科學設計實績考核的指標體系,改進考核方法,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地全面考察和識別干部的德、能、勤、績、廉。
進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競爭機制。積極推行任期制和辭職制等,結合實際完善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繼續完善試用期制,探索試行聘任制度。完善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制度和辦法,對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1/3,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不勝任現職的,應采取免職、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等多種辦法予以調整。
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大力選拔政治堅定、業務熟悉的高知識層次和專家型領導人才,努力改善各級領導班子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大膽起用優秀年輕干部,注意用好其他年齡段的干部。
市廳級領導班子要以50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縣處級領導班子要以45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切實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做好培養選拔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減少地方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逐步推進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之間的干部交流,優化人大、政協領導班子結構。
切實加強干部交流工作。抓好重點和熱點崗位領導干部的交流,市、縣(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職位上任滿5年的,應當有計劃地進行交流;任滿10年的,必須交流。
加快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祖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