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忍受再婚丈夫“綿綿不絕”的要求,50歲的婦人張某前日下午來到南京市高淳縣法律援助中心咨詢離婚事宜。
——完美的開端
張某是當地某工廠的退休職工。2003年9月,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孝順的子女考慮她獨自度日精神上會承受巨大的痛苦,因此主動張羅著為母親尋找第二春。今年5月,子女們終于為母親物色了一個他們認為比較出色的人選。
王某,52歲,退休于當地某事業單位,前妻已亡故。與其相處一段時間后,張某對其印象頗佳,覺得王某“人實在,又比較幽默”,而王某對于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張某更是“一天三個電話”。2004年8月,兩人在當地舉行了簡單的婚禮。
——吃不消的發展
新婚之夜,原以為春宵一刻只是盡盡人事的張某萬萬沒有想到,王某居然折騰了她一晚上。當時張某以為是新婚的因素促使王某曇花一現,可在以后的日子里,王某幾乎天天要張某“盡妻子的義務”,有時一天要盡兩次。
張某自50歲后“那方面需要非常少”,因此王某日復一日的“關愛”讓其十分苦惱。“不接受覺得對不起丈夫,畢竟新婚燕爾”,“接受了自己身體又很難受”,為此張某婉轉地抗議過幾次,王某口頭答應,可一到晚上依然是“濤聲依舊”。
——搞不清的結局
今年10月的一天晚上,例假尚未結束的張某在家里收拾東西。滿嘴酒氣的王某回家后一把將張某按在床上,任憑張某如何解釋王某都說“沒關系”。關愛結束后,王某赤身呼呼大睡。
這件事對張某的刺激很大,她認為王某與其結婚是為了“找一個合法的發泄性欲的工具”,自己“不能與其再過下去”。在法律援助中心,張某就能否以“難以承受男方性欲”為由提出離婚向工作人員作了詳細咨詢。在得到肯定答復后她表示,自己如今也很矛盾,畢竟再婚對于雙方來說都不容易,自己也不忍心輕易毀掉這個家。
——律師說法
江蘇南京益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姜亞炎表示,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法院就有類似張某所說情況的判例,張某完全可以據此起訴。盡管夫妻雙方在性生活方面都應履行義務和享受權利,但這種權利和義務應建立平衡的基礎上。如夫妻中任何一方因實際情況確實無法履行與另一方要求相當的權利,那么任何一方提出離婚請求都是合理的。(據《金陵晚報》;作者:高司法、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