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6日電 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局長王琴華今日在北京透露,自1997年第一起反傾銷措施以來,截止到目前中國共發起反傾銷案件34起,保障措施1起。
王琴華是“WTO與中國:北京國際論壇(2004)”上作上述表示的。
王琴華還介紹說:“作為貿易救濟措施的最大受害國,中國在運用貿易救濟措施方面是十分謹慎的。”同位居世界第三的進口額相比,中國發起的反傾銷案件數量還很少,涉案產品金額不大,主要集中在化工、鋼鐵等原材料性產品。而截至目前,中國受到其他國家發起的反傾銷調查案件已經有600余起,加上其他反補貼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等貿易救濟措施的案件,迄今為止中國作為被訴國的已經有700多起。
她表示,在貿易救濟措施案件的調查和裁決當中,中國政府調查機關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規范辦案,依法裁決。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國內法律的要求進行充分調查和取證,多方面收集證據材料,保證調查與裁決的公正、公平、客觀,科學分析,綜合考慮,認定產業損害的各項指標,同時在調查中,兼顧上下游產業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迄今為止中國已經對聚苯乙烯、飼料及賴氨酸兩起反傾銷案做出無損害裁定,充分表現了中國政府調查機關切實遵守世貿規則依法辦案的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