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華商報報道,近日有媒體爆出央視名牌欄目《同一首歌》被《同一首歌》歌曲的詞作者陳哲、迎節,曲作者孟衛東告上法庭。對此,《同一首歌》欄目制片人孟欣進行了回應。
歌曲《同一首歌》三位原作者陳哲、迎節、孟衛東的委托代理人王明哲律師告訴記者,幾年前,央視推出大型音樂欄目《同一首歌》,但是沒有征得該作品詞曲作者任何授權,已構成故意侵權。“尤其該節目現在已經走遍全國近百個演出地點,其中有相當數量的演出都是以商業運作方式進行,有巨額利潤,《同一首歌》作為欄目的主題歌,每期必唱,歌曲的原作者卻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著作權使用費,這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
對此,《同一首歌》制片人孟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電視臺已經對“同一首歌”這個名字進行了商標注冊,現在受《商標法》保護,根本不存在侵權。而對于在每期節目中演唱《同一首歌》歌曲,孟欣說,“我們已向中國音樂版權協會交納了版權費,而且所支付的費用還相當高,我們不可能對每一位歌曲的作者直接支付費用,現在都是由中國音樂版權協會代繳版權費。”至于歌曲《同一首歌》原作者未收到“一分錢”的說法,孟欣表示,央視方面的律師已于15日下午去中國音樂版權協會進行調查。(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