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8日電 河南近日出臺《關于促進人才柔性流動的實施意見》。戶籍、人事關系在外地,仍可享受本地同類人才的各項待遇。
據河南日報報道,這種不改變原有國籍、戶籍、身份和人事關系,以智力服務為核心,突破工作地、工作單位和工作方式的限制,充分體現個人工作自主和單位用人自主的一種來去自由、方法靈活的人才流動方式——人才柔性流動,將在河南全面實施。
據介紹,人才柔性流動重點引進高層次人才,但優秀本科畢業生也可采用柔性流動方式進行流動。有關人士指出,實施人才柔性流動,有助于實施人才戰略,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智力為河南服務。
柔性流動的方式包括: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兼職兼薪;不遷戶籍關系、長期在豫工作;不辦理任何關系,每年定期不定期來豫短期工作;通過人才市場等中介服務機構,以人才租賃形式為用人單位提供有償服務;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項目協議,承擔項目或課題研究,提供智力服務;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其他方式。
進行柔性流動的外地人才應依法同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在職稱評審(考試)、人才選拔、人才培養、人才流動、科技成果、項目資助、獎勵等方面享受與本地同類人才同等待遇以及有關優惠政策。(李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