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3日電 奧運冠軍劉翔賽場上跨欄沖刺的鏡頭人們再熟悉不過了。而這個曾經鋪天蓋地的“畫面”如今卻惹上了官司。新京報報道,京城某知名報紙及其網站經營者、商標持有人,還有中友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因使用跨欄沖刺鏡頭一齊被劉翔告上法庭,并被索賠125萬元。昨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劉翔在起訴書中稱,今年10月21日,該報紙第80期(總第1003期)封面出現了他跨欄鏡頭的圖片,并為中友百貨第6期購物節做封面廣告。此外,該期報紙的其他版面也使用了其肖像而未經他同意。該報紙的網絡電子版也刊登了這期報紙的封面。
劉翔的律師稱,據其了解,該報紙單期傳閱率達4.2人。第二被告即網站經營者陳述,該網站的日均訪問達到200萬人次,因此,對方在相當大的范圍內侵犯了劉翔肖像權。該報紙名稱已注冊為商標,商標持有人也應對商標使用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劉翔起訴書稱,該報紙及其網站經營者、中友百貨未經他同意,且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侵害了他的肖像權。劉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外,還索賠125萬元。其律師解釋稱,這個數額主要是對劉翔名聲、社會評價的估計,同時也參考了近期“明星官司”的索賠數額。
劉翔的教練孫海平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那期報紙出版前,該報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愿出資用劉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劉翔征求意見,但被劉翔拒絕。
不久后,田管中心見到了這份以劉翔“跨欄鏡頭”為封面的報紙。劉翔獲悉此事后比較氣憤,因為不知情者還以為他與對方私下達成了什么協議。
孫海平教練明確地說,當時沒有同意此事,私下里沒有任何協議,對方明顯是一種侵權行為。他說劉翔拿到奧運冠軍后,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業用途。他們想通過此案表明一個態度。
孫教練透露,目前還有一起類似的侵權事件,劉翔也許會再次提起訴訟。
該報社辦公室陸小姐(音)稱,報社尚不知道這個消息,也沒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所以目前無法就此做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