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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對“國徽”動手腳決非心血來潮,臺灣“總統(tǒng)府”高層透露他的行為都是依循臺灣成為“正常完整的國家”這一主軸,“雙十”以來,陳水扁正在五大領域加快“臺獨”進程
11月21日,陳水扁在“立委”選舉造勢晚會上稱,國民黨黨徽與“國徽”相似,是明顯的“黨國一家”思想,并“給國民黨三個月時間去修改黨徽”;國民黨若不改,當局將在泛綠過半的新“立院”中修改“國徽法”。島內輿論分析,“國徽”議題既是陳水扁騙取選票、爭取“立院過半”的策略,更是陳水扁“漸進式臺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改“國徽”釀成大風波
陳水扁話音剛落,臺當局各部門立場予以配合。“內政部次長”李進勇表示,“國徽國旗法”頒行43年至今未修,多處不合時宜,因此“內政部”將在三個月內廣納各方意見修法。修法將優(yōu)先要求國民黨改黨徽,但若國民黨不愿改,“內政部”可能修法更改“國徽”。
不過,更改“國徽”無異于改變臺灣的政治現狀,有可能導致兩岸戰(zhàn)火。因而民進黨在全力替陳水扁護航的同時,挖空心思替陳水扁打圓場。民進黨“立院黨團”干事長李俊毅表示,陳的目的是保護“國徽”不被濫用、仿冒,禁止政黨將“國徽”作為圖騰,以保護“國徽”的莊嚴性。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陳的用意是希望“國徽”等臺灣象征應該成為全民共識,任何人民團體政黨不得使用。“新聞局長”林佳龍表示,“國徽”與國民黨黨徽容易混淆,如今臺灣對外宣傳時都已改用“國旗”、臺灣圖像,“國徽”能不用就不用。
對于陳水扁的動作,泛藍軍一致抨擊陳水扁別有用心。國民黨發(fā)言人張榮恭回應稱,如果陳水扁有膽,請他不要再等三個月,現在就直接宣布廢棄“國徽”,另設“臺灣共和國國徽”。親民黨發(fā)言人謝公秉批評修改“國徽法”是要變更“國體”、消滅“中華民國”、走向“臺獨”,將臺灣帶向戰(zhàn)爭,顯示“陳水扁才是真正搞政變的人”。新黨則發(fā)動“萬人鮮血護國旗運動”,表達對“國旗、國號、國徽”的熱愛。
一箭雙雕撈選票
國民黨黨微和“國徽”主體設計雷同,但共存數十年。民進黨執(zhí)政4年多來,也沒有提出要解決這個問題。但陳水扁在“立委”選戰(zhàn)的關鍵時刻大動干戈,顯然有其政治圖謀。
一是操控“立委”選戰(zhàn)議題,掌握輿論走向。年底“立委”選戰(zhàn)是“總統(tǒng)”選戰(zhàn)的延長賽,關系到藍綠兩大陣營勢力版圖的重劃和島內政局的走向。對于民進黨而言,更是能否在“立院”過半數、走向“全面執(zhí)政”的關鍵。由于經濟不景氣,加之“立委”選舉的重要性不如“總統(tǒng)”選舉,因而“立委”選戰(zhàn)特別冷清。陳水扁及民進黨相繼拋出國民黨黨產議題、“柔性政變說”,要求國民黨改黨徽,目的就是主導選戰(zhàn)議題,把這些議題變成新聞媒體的頭條報道,引導輿論走向,炒熱民進黨選情。
二是凝聚“臺獨”鐵票,騙取中間選票。長期以來,國民黨“黨國不分”,引起島內各界的詬病。“總統(tǒng)”選戰(zhàn)后族群矛盾加劇,引起民眾的不安。更重要的是,“臺獨”分子長期以來不遺余力地鼓吹“新國旗”、“新國號”,臺聯黨更在此次“立委”選戰(zhàn)中打出“制憲正名建國”等“急獨”口號,猛挖“臺獨”鐵票。因而,陳水扁拋出新議題,向“臺獨基本教義派”交代,避免臺聯黨分散選票,同時突出國民黨“黨國不分”,“再度撥弄基層民眾對國民黨的陳年舊恨”,騙取中間選民甚至淺藍選民的支持。
“臺獨建國”五方面部署加快
應該看到,陳水扁的新議題不僅僅是為了撈取選票,更主要的是陳水扁“臺獨”理念的表白,是“漸進式臺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陳水扁連任以來,推動“臺獨”的步伐明顯加快,從政治、意識形態(tài)、輿論宣傳、組織架構、尤其是主權象征等各個方面,加速“去中國化”進程,加緊為“臺獨建國”做準備。
一是在宣傳輿論領域,刻意宣揚“臺灣主體性”與“臺獨認同”。在“雙十講話”等場合,陳水扁將臺灣與中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立起來,聲稱“中國非本國”、“中國是敵國”,并大講所謂“臺灣族群”、“臺灣生命力”,這實際是企圖割斷臺灣同胞與中華民族的血脈聯系,培植以“臺灣”為核心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
二是在主權領域,變相更改“國號”、“國徽”與“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2000年民進黨上臺后不久,臺“外交部”即以密件通令所屬單位與駐外機構,取消使用“國徽”為官方標志,改以“國旗”為標志。此次“修法改國徽”顯然是有備而來。陳水扁宣稱“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最好簡稱就是臺灣”,臺當局有關部門也在“中華民國”后面加注“臺灣”字眼,這實際是變相更改“國號”。陳水扁還多次聲稱,“中華民國的主權屬于2300萬臺灣人民”,“臺灣是一個主權在民的國家,土地面積36000平方公里”,這實際上更改了臺當局“憲法”規(guī)定的包括在內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
三是叫囂要制定“新憲”,修改“公投法”。8月23日臺“立法院”臨時會通過“修憲案”,納入“公投入憲”條文,將“公投”機制導入未來的“修憲”程序,為“臺獨”勢力操弄“統(tǒng)獨公投”提供了法制基礎。最近,陳水扁多次宣稱,“2008年要進行憲法大改革,完成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臺灣新憲法”,聲稱“立委選舉泛綠過半將立即推動公投法修法”,“進行實質憲改”。“行政院”11月17日召開“公民投票法”審查會,大幅降低“公投”的門檻,刪除了投票人數須達有投票權人二分之一以上的有效規(guī)定,并將通過門檻降低為“同意票數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有投票權人總數25%以上”。這實際是為“公投制憲”“統(tǒng)獨公投”“臺獨建國”進行法制準備。
四是推動組織再造,為“臺獨建國”進行組織準備。9月7日,“行政院”通過組織機構調整方案,借精簡機構之名,整并、廢除過去在一個中國架構下設立的獨立“部會”,如“蒙藏委員會”“僑委會”“退輔會”“陸委會”,增加作為“海洋國家”標志的“海洋委員會”。
五是推行“文教臺獨”,為“臺獨建國”預做意識形態(tài)的準備。前兩周沸沸揚揚的“教科書事件”就是一例。事實上,“急獨”分子杜正勝就任“教育部長”后,將“臺灣主體性”列為“四大教育施政綱領”之一。10月15日,擔任2005年公務員考試的“典試委員長”林玉體稱,明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本國史地命題將不考中國大陸內容,考試內容百分之百與臺灣史地有關”,并明確把“本國史地”命題范圍限縮在“臺澎金馬”。“文教臺獨”的目的是割斷臺灣歷史與中國歷史的內在聯系,否定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史實,向臺灣下一代灌輸“臺獨史觀”。
綜合陳水扁的動作看,陳水扁當局推動“臺獨建國”的部署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步:第一步,進行輿論準備、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在各個領域推動“去中國化”,培植“臺獨認同”,推動以“臺澎金馬”為核心的各項建設;第二步,為“公投制憲”鋪路;第三步,未來時機成熟時,在“憲法”層次變相更改“國旗、國號、國歌、領土范圍”,最終實現“法理臺獨”。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作者:觀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