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新聞晚報報道,“電影《芬妮的微笑》出品方起訴男主角王志文違約案”前(23)日終以王志文的勝訴,給這件歷時一年半的民事訴訟亮出了一個基本結論,但當事人王志文卻一如既往地“消失”在媒體的視野中。昨(24)天下午,王志文在他的寓所接受了該報記者的采訪。一身休閑裝束的他前晚剛從香港回滬,臉上既沒有曾經被某些媒體描述過的“心灰意冷”,更沒有一般人想像中打贏官司后的“欣喜若狂”,目前最令他欣慰的是:“終于不用讓家人再為我擔心了。”
當初就怕母親擔憂
“芬妮案”引來的說法紛紛擾擾,王志文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為自己辯解。但昨日他向記者透露,自己也并非對一切都無所謂,當初最擔心的就是媒體的報道會對家人產生影響。“尤其是母親。中國人有這種傳統觀念,好像一個人當了‘被告’總不是好事,聽上去就是覺得別扭。幸好我母親一直不知道這事,也可能是她一直不在我面前表露。現在的結果對我的家人和關心我的人有了一個事實上的交待,從這一點講我挺高興的。”
絕不可能提出和解
曾有媒體不止一次報道,“原告方曾幾度拒絕王志文方面的和解請求”。王志文本人卻是直到昨天才聽到這樣的說法:“請求和解?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我的個性略有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我絕不會在訴訟過程中提出這樣的要求。”
事實上,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里,只要談及“芬妮案”,王志文幾乎都是以沉默應對,正如他以往面對所有的是非一樣。“我不愿去強調、解釋什么,沒意思。”而“芬妮案”自去年6月進入司法程序,王志文的“無言以對”和原告方的咄咄逼人更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昨日他表示這并非故作低調,而是面對法律應有的姿態:“選擇民事訴訟是每個人的權利,既然進入了法律程序,法院需要我提供什么,我都會配合,自始至終我都尊重法律。至于我個人的言論,顯然不可能影響到法律對事實的判斷。我也不是說大話,作為一個公民不應該擾亂司法程序。”
真實的態度不會變
經歷了這樣一場訴訟,王志文終于承認自己對《芬》片的一番言論“有問題”,但問題并不在于他說了這番話,而是“我在不該討論問題的時候討論問題了,這些人本來也不該是我可以討論的對象”。他表示今后在表達自己的想法時會做一些選擇,“但我的標準和態度還是會有,原則是不能變的”。
王志文的原則是“我不希望惹事、但不希望不真實”。“每個人對一件事情都會有一個真實的態度,但現在經常看不到這一點。比如我們演藝界,很多人覺得你不行、可他也不說出來。我偏偏對‘芬妮’這部電影表達了一個明白甚至是尖銳的態度,不分對象是誰就給出了自己的說法,于是本來應該很正常的事就有了一個不正常的過程。”(記者 蔡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