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日前透露,今后凡是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違法事件、重大侵民事件,國家組成調查組,檢察機關都將作為成員單位介入進去,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并查處其背后的瀆職侵權犯罪。
據檢察日報報道,最高檢正與有關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加強聯系,共同商研重大責任事故、重大侵民案件和重大違法事件背后的瀆職侵權犯罪的查處問題,進一步加強聯系,加緊配合協作,加大懲治和預防的力度,盡快建立相關機制和制度。
明年各級檢察機關將逐步建立和完善與其他行政部門的辦案銜接機制,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要進一步加強與同級監察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等部門和單位的溝通與聯系,盡早出臺關于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違法案件、重大侵民事件的調查的同期介入機制,促進和推動其背后瀆職侵權犯罪的查處工作;二是要加強與審計部門的溝通聯系,建立瀆職犯罪案件線索移送銜接制度,促進和推動財政、金融、證券等經濟管理領域瀆職犯罪的查辦工作;三是要加強與公安、國土資源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建立移送查辦瀆職侵權案件的協調配合制度,促進和推動社會治安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活動中的瀆職侵權犯罪的查辦工作。
另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加緊與有關部門協商,有關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違法事件、重大侵民事件的具體標準與規定正在研究論證中。(作者:袁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