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湖南日報消息,湖南省監獄體制將實行重大改革。2005年底以前,湖南省監獄系統將建立和完善監獄刑罰執行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分開、執法經費支出與監獄生產收入分開的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全額保障、監企分開、收支分開、規范運行”的監獄體制改革目標。
經國務院和司法部批準,作為全國第二批試點省份,湖南省將正式實施監獄體制改革。此次改革的重點為實現監企分開和規范運行。具體包括:
一是機構分開。把省監獄局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職能部門分離出來,由省政府授權省監獄局組建集團公司,并委托省國資委作為出資人,對集團公司資產實行有效監管。同時,對現有監獄企業進行分類改革,將為罪犯改造提供生產項目和勞動對象的監獄企業改組為集團公司下屬的獨資公司;把為安置監獄警察家屬、子女就業和為監獄提供后勤服務的企業實行市場化、社會化管理,并逐步與監獄脫鉤;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則實行政策性關閉破產。
二是收支分開。監獄執法工作所需經費支出全部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由財政全額保障,監獄企業收入不再作為監獄經費來源。
三是監社分開。監獄所辦的學校、幼兒園等生活后勤服務機構與監獄分離,移交給有關部門。實行監企分開后,監獄的主要任務是確保監管安全穩定,提高罪犯改造質量;監獄企業在負責為監獄改造罪犯提供勞動崗位和技能培訓的前提下,不斷加強企業的成本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劉文韜李開年周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