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由“世界抗日戰爭史實維護聯合會”與關注“花岡事件”的國內有關人士共同設立的“拒絕鹿島‘和解’花岡受難者津貼基金”日前進行了首批發放。
該基金是為表達對維護民族尊嚴而拒領“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的9名花岡受難者及遺屬的敬佩和支持,推動繼續追究日本加害企業鹿島公司的法律責任而設立的。這9名花岡受難者及遺屬是:花岡暴動的領導者、花岡訴訟原告團首席代表耿諄;花岡訴訟原告團成員孫力;花岡受難者遺屬:魯堂鎖、馬忠坡、王新苗、劉大順、張記蘭、盧場平、平滿倉等。
該基金由全球的華人、華僑募集,金額為225000元人民幣。資助上述花岡受難者每人25000元人民幣,與他們放棄領取的“花岡和平友好基金”數額相當。
已90歲高齡的耿諄老英雄表示心領身不領,特寫感謝信對此表示支持。信上說:“欣聞‘世界抗日戰爭史實維護聯合會’與國內有關人士共同設立了拒絕鹿島‘和解’花岡受難者津貼基金,特此向這些主持正義、關心和支持花岡受難者的海內外朋友們表示我最誠摯的敬意和謝意!”并附詩一首:花岡路長六十載,風雨榮辱隨相跟。程程都有同胞助,常常欣聞正義聲。
花岡訴訟原告團成員孫力激動地說:“我作為訴訟原告成員,參加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由花岡暴動領袖耿諄老為首的部分花岡受難者和遺屬發起的要求日本鹿島公司謝罪賠償的正義斗爭,我們的斗爭得到了國內外和平友好人士的同情和支持。通過我們的訴訟揭露了日本鹿島建設公司曾經奴役、虐殺、殘害中國勞工的血腥罪行,教育了日本人民,震撼了日本社會。但是在日本司法體制對日本加害企業鹿島公司的百般維護下,訴訟一審敗訴,二審未果,最終日本東京高等法院竟然在原告并不知真實內容的情況下炮制出所謂的《和解協議》。在這份《和解協議》中沒有鹿島公司表示謝罪賠償的實質性內容,令參加訴訟的中國原告感到受到了欺騙和愚弄,這是對我們人格和尊嚴的再次傷害。對此我和其他一些花岡遺屬曾多次表示強烈的抗議和堅決拒絕!
她還說:“今天海外的華僑、華人同胞們在我們斗爭的困難時期慷慨解囊相助。憶往撫今我心潮起伏,感慨萬分。追究和清算日本軍國主義和鹿島公司滔天罪行的斗爭仍然任重道遠,我雖然已經是近七旬的老人了,但是我愿意和國內外的愛國同胞一道,為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為當年死難在日本的和其他受害的中國勞工伸張正義討還公道而繼續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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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岡事件: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本政府為了彌補國內勞動力的不足,從中國強行抓走了近4萬名俘虜和百姓到日本當勞工。在日本秋田縣花岡町做苦役的有986名中國人,因不堪忍受非人的欺辱虐待,在大隊長耿諄的帶領下,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舉行暴動,打死了4名日本監工和1名漢奸,暴動最終失敗,前前后后有418人命喪日本,歷史上也稱“花岡慘案”。
花岡訴訟:1987年,“花岡受難者聯誼會”在日本搞和平運動的人士及華僑的支持與參與下,向迫害過他們的企業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提出:謝罪、在日本大館市和北京建紀念館及賠償每個受難者500萬日元的三項要求,并于1995年6月在東京提起訴訟,成為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的第一案。
花岡和解:歷經13年,該案于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主持下,日本律師團代表原告與被告達成“和解”,即:鹿島公司在不承認法律責任的前提下,向中國紅十字會信托5億日圓,設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由于認為“和解”的結局沒有達到原告所要求的謝罪、賠償等訴訟目的以及質疑和解過程和《和解條款》的部分內容,花岡訴訟的部分原告和一些花岡受難者遺屬表示不接受“和解”,要繼續與鹿島公司斗爭直至他們真正認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