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從2004年到2010年,全國共選拔4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4000名,今年北京市控制指標數為72名。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記者昨天從市人事局了解到,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中央財政每人一次性發給政府特殊津貼20000元,免征個人所得稅。向市人事局報送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04年12月28日。
據悉,基層單位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選,經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審議后,確定本單位擬推薦人選,逐級上報至區、縣,部、委、辦、局、直屬機構、總公司人事(干部)部門;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單位報至其所在轄區的區、縣人事局,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單位的推薦人由專家和有關人員進行綜合評議。
據介紹,選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對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崗位和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做出重大貢獻和取得突出業績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重點是在關系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中涌現出來的優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現代管理及理論研究、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專門人才;公有制經濟成分和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企事業單位中符合選拔條件的人選,均可以按選拔程序推薦。
但擔任副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其以上待遇的專家、學者,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黨、政、群機關的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