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新華網消息,12日上午,中共四川省委在八屆四次全委會上首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11名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領導班子正職人選。
此次經全委會表決產生的11名正職人選,涉及四川樂山、南充、廣元、遂寧等4個市的黨政一把手,以及省直機關工委、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民政廳、省環保局、省總工會等6個省級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在提交全委會表決前,11名人選均已在省委常委會上審議通過,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全體會議對市(州)黨委、政府、省級機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的規定,省委常委會將人選提交省委全委會審議表決。
12日上午,在四川省委八屆四次全委會上,會議主持人省委書記張學忠首先向全委會公布了省委常委會提名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名單,57名省委委員慎重填寫了自己的表決意見,并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將表決票投入主席臺前的票箱內。
在監票人的監督下,工作人員經過現場分票、唱票、計票,向大會提交了統計結果。省委書記張學忠向全會宣讀了表決結果,并宣布11名人選贊成票均占到了應到會委員數的半數以上,獲得全委會通過。按照規定,這11名人選獲全委會通過后,屬于新提拔任職的,將在全省范圍內公示;屬于推薦人選的,將按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規定辦理任命。
去年以來,四川省委在總結部分市(州)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四川省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下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的暫行辦法》,使全委會表決地方黨政正職人選的制度在四川由試點轉為21個市(州)全面推行。實踐證明,這樣做有利于把黨委常委會的領導核心作用與全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有機結合起來,將決定干部任免的權力從黨委常委會擴大。(楊三軍周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