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中國經濟時報》今日刊載評論指出,據相關統計,當前世界每7起傾銷案就有1起是針對中國的。加入世貿3年的“后過渡期”,中國“反傾銷”神經越繃越緊。
文章指出,據美國商務部公布的反傾銷征稅令,價值超過2.76億美元的中國產彩電被征收反傾銷稅,其中,長虹、TCL等應訴的廠家被加征20% 的反傾銷稅,而沒有應訴的企業稅率則高達78.45%。彩電反傾銷事件尚未完全平息,又爆出美國商務部對中國木制臥室家具的反傾銷案。
文章指出,在由北京聯合大學主辦的第二屆“中國海外投資與貿易”論壇上,眾多專家學者闡述分析了反傾銷案件帶來的經驗與教訓。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陳家勤教授認為中國面臨的反傾銷癥結在三大方面:
用第三國替代價格確定傾銷價格的不公正性。美國對華彩電反傾銷案例中,他們以印度生產彩電價格作為參照系,得出中國彩電傾銷度為84.17%。但印度彩電業生產規模較小,管理比較落后,印度市場價格作為衡量中國彩電生產成本,顯然也是不公平的。
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條款的模糊性。陳家勤教授認為,進口成員方在確定價格可比性時,認為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是否具備“市場經濟條件”來確定中國的價格或成本。顯然,這種條款存在很大的模糊性和折中性。事實上,中國國內市場商品價格早在入世以前98%以上是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的。歐盟、美國用他們的“所謂”標準要求中國顯然很不公平。
判斷“非市場經濟地位”雙重標準的不公等性。以中國與俄羅斯比較,中國改革開放已26年,比俄羅斯的政策開放早10年,而且我國已入世三年,俄羅斯還沒加入WTO,然而,歐洲、美國已于2002年6月就承認其市場經濟地位。2003年5月美國又給了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的市場經濟地位。但美國卻一直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文章指出,專家學者們同時指出,中國企業應訴反傾銷案態度不十分積極,在面對外國的反傾銷指控時應訴不力甚至無人應訴的情況多,把反傾銷完全等同于歧視政策,在態度上采取消極抵制。這必然給外國的反傾銷調查組織造成錯覺,誤以為是企業的默認行為,認為傾銷行為在中國確實存在。
文章提到,事實上,在中國產品海外面臨傾銷的指控后,中國的許多產品開始走一條“曲線出口”的路子,但這條路能否真正走成功,則取決于原產地的難題能否解決。
文章指出,北京聯合大學應用經濟與管理研究所跨國公司研究室主任李錫玲認為,從中國彩電反傾銷案看,美國對中國彩電反傾銷后,中國彩電出口的出路之一就是海外設廠,而墨西哥正是其中的選擇之一。如果墨西哥也對中國彩電反傾銷,那么中國通過散件出口到墨西哥再組裝彩電出口美國的方式,可能就會受阻。這關鍵要看彩電產品在墨西哥增值了多少。如果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在墨西哥,那么彩電的原產地有可能還是算在中國,這樣就會有影響;如果整臺彩電都是在墨西哥生產,由于墨西哥屬于北美自由貿易區,出口到美國是沒有問題的。
文章還指出,李錫玲由此認為曲線出口的關鍵看兩點:一是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原產地規則里,要求在當地增值多少可以算在墨西哥生產;二是看中國彩電企業采取怎么樣的操作方式在墨西哥設生產基地。李錫玲提醒國內企業也要注意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原產地的規定,已經細分到各種類別的產品。比如汽車必須有60% 的部件是在北美生產、采購、組裝,到美國市場銷售才能減免稅。這都說明,美國對北美自由貿易區的非成員國已有了預防措施,防止亞、非國家把墨西哥等國作為“跳板”。如果中國企業不注意到這些細則,損失就會很大。
文章提出,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副會長、博鰲亞洲論壇總監姚望教授建議,中國應該更多的去參與國際組織,盡可能的去主導、組建國際組織從而作為國際規則的積極參與者、制定者、甚至是主導者。(唐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