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腳步的加快,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關系越來越多地走進了中國人的生活。據香港紫荊雜志報道,中國駐外國的外交、領事代表機構為國民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及婚姻狀況證明的公證或認證手續顯得越來越重要。
為國民在海外婚姻提供三大服務
據了解,目前,中國領事主要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國際慣例、42個中外雙邊領事條約或協議以及中國國內法律規章,為本國公民或外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及婚姻狀況證明的公證或認證手續。主要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中國領事依法為欲從接受國前往中國境內進行婚姻登記等民事活動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辦理其相關的婚姻狀況公證或者為其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辦理領事認證。
第二種情況中國領事依法為欲在接受國進行婚姻登記等民事活動的中國公民,出具相關的婚姻狀況公證或證明。
第三種情況中國領事依法為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為中國公民的結婚或離婚登記。
中國領事玉成婚姻日多
據悉,中國領事為本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記錄,在改革開放之前,幾乎是零記錄;改革開放以后,其數量逐年增加。據統計,二○○二年,中國駐外國的外交、領事代表機構共辦理結婚登記1,669對、離婚登記80對;二○○三年,共辦理結婚登記2,407對、離婚登記118對。其中,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頒發婚姻證件的數量占上述總數的49%。
改革開放以來,中外領事關系復興并大發展。在這一時期,中國領事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中國領事為本國公民或外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婚姻狀況證明的公證或認證手續的法律依據逐年增多。
從國際法上講,中國加入《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并與外國簽訂、修訂或重新簽訂多個中外雙邊領事條約或協議。迄今為止,在總數42個中外雙邊領事條約或協議中,有37個涉及"領事有權辦理婚姻登記"的條款。據此,中國領事可在更廣的范圍內為本國公民或外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婚姻狀況證明的公證或認證手續。
從國內法上講,中國國內法律規章的不斷修改、補充與完善,也使中國領事為本國公民或外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婚姻狀況證明的公證或認證手續,變得更加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