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民政部發出通知,要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困難畢業生救助工作。
根據國務院和“高校畢業生部際聯席會議”的有關精神,近日,民政部就做好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生活困難畢業生救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校困難畢業生救助工作。高校畢業生是中國寶貴的人才資源。由于各種原因,部分高校畢業生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后生活發生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做好高校困難畢業生的救助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有重要意義。各級民政部門要把做好高校困難畢業生的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來完成。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做到“應救盡救,應救即救”,切實把黨和政府的關愛落實到高校困難畢業生。
二、及時掌握高校困難畢業生的生活情況。各地民政部門對生活困難的高校畢業生要予以重點關注,要深入調查,全面掌握了解本轄區高校困難畢業生的有關情況,及時發現他們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切實保障高校困難畢業生基本生活。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后發生生活困難的,戶籍遷入地民政部門要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四、積極鼓勵享受低保的高校困難畢業生參加就業。各地民政部門要注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積極鼓勵享受低保待遇的高校困難畢業生通過各種途徑就業,為高校困難畢業生就業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