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十二月二十一日電 題:體制變革催新重慶“官念”
中新社記者 范卉 鄒輝
二00四年以來,重慶的行政體制改革層層遞進,其決心之大,力度之深,范圍之廣,為該市前所未有。
重慶直轄以來第三次機構改革令政府再次“瘦身”。調整后的重慶市政府僅設置工作部門四十六個,政府機關與各類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徹底脫鉤。
資料顯示:重慶市財政供養人員與總人口的比例為一比五十二,遠遠低于全國一比三十五和西部地區一比二十的平均水平。“一杯清茶一張報”的清閑“官風”煙消云散。
在全國掀起“問責風暴”的《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制暫行辦法》通過十八種問責情形和七種責任追究,對政府行政部門“一把手”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任,著力解決決策失誤、治政失當、權力失控、政令失暢等問題。這是中國內地第一部以法定化的政府規章形式出臺的“高官問責制”。
專家表示,《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制暫行辦法》不僅對行政執法的過錯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而且拓展到了政府責任和道義責任,有著廣泛的借鑒意義。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五日,重慶石柱縣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縣長岳中煥成為因被問責而丟官的第一位重慶市官員。職權和職責的雙重規范,令官員們責任心更強,依法行政的理念也更到位。
《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制暫行辦法》和《重慶市行政決策聽證暫行辦法》、《重慶市政務信息公開暫行辦法》、《重慶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和《重慶市關于行政審批中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的規定》一起,被公認為重慶新一輪行政改革的亮點,廣大民眾對行政事務擁有了更廣泛的發言權和知情權。
為了防止決策的隨意性,重慶市還制定了《重慶市區縣(自治縣、市)黨委政府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試行)》,明確了重大問題的范圍和決策程序,從制度層面規范了各級領導班子的決策行為。
為著力推進機制創新和工作創新,重慶共建立社區中共黨委兩百十九個,創建了獨具重慶特色的“社區黨組織工作會議”制度和“社區黨員議事會議”制度。
重慶出臺的這一系列制度規范,在現有的紀律監督和法律監督之外開辟了第三條監督通道。虛心請教民意,接受公眾監督,已成為當地官員的自覺行為。
與此同時,重慶市在一年多中分兩次取消或調整了一百四十三項行政審批項目,廢止了一批行政規章,取消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兩百余項。今年七月,重慶市又提請人大審議批準了取消或調整三十七件地方性法規中的六十四項行政許可項目。辦一個企業,申請一個項目,動輒一年半載、蓋上百個公章的“衙門”作風,一去不返了。
新制度催生新“官念”,一個廉潔、高效、規范的重慶政府新形象正在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