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因銷售不合格奶粉致農民高政的兒子小強多次入院治療,促使高政憤而投書媒體,最終揭開阜陽劣質奶粉事件的三名銷售商,近日被安徽省太和縣法院一審作出有罪判決,分獲三年以下,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金,同時被追繳其違法所得4260元。
法庭審理查明,2003年7、8月份,被告人馬大成多次從自稱汕頭市東方金洋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陳少林處,以每件120元價格購進其推銷的標示為內蒙古永欣乳業有限公司的“伊鹿”牌奶粉,并以每件138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劉潔、高建夫婦。
劉潔、高建購進后又以每件185元至204元的價格推銷給太和縣三堂鎮經銷商張軍、劉家顯、路玉成計4件,其余在其店內零售。太和縣三堂鎮韓莊村民高芳因喂養哥哥高政寄養的新生兒小強,先后從張軍、劉家顯、路玉成處購買“伊鹿”牌奶粉30余袋。被喂食20余袋后,小強營養不良入院治療。此后小強的父親高政為維權,將“伊鹿”牌奶粉送有關部門檢驗,得出此奶粉不符合衛生標準結論。在新聞媒體的關注下,從而揭開了震驚全國的阜陽銷售劣質奶粉事件,高政為此成為2004年全國十大法治人物之一。
法庭依法認定三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同時鑒于被告人高建在劉潔經營中僅起到輔助作用,給予從輕、減輕處罰。法庭依法判處被告人馬大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潔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高建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法院還對被告人馬大成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奶粉的違法所得2760元,劉潔的違法所得1500元,判決予以追繳。
上述三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石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