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移民局近日提醒商業團體如雇用非法移民,將會有嚴重后果,受到重罰。
移民局商業聯絡辦公室本月7日提醒商家注意,國安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有權調查非法移民雇用行為。如果發現雇主故意雇用非法移民,可處以民事罰款。
首位非法移民的雇用如果是在1999年9月29日前,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罰款250-2000元。
首次非法雇用如果是1999年9月29日以后,雇主為每人交納的罰款數額在275-2200元之間;如果1999年9月29日前第2次雇用非法移民,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罰款2000-5000元。
再次非法雇用如果在1999年9月29日以后,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2200-5500元;如果1999年9月29日前雇用非法移民超過3次,雇主罰款金額是每人3000-10000元;如果3此以上的非法雇用在1999年9月29日以后,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的罰款就是3300-11000元。
雇員就業資格核實表格也是當局檢查的重點。雇主在1999年9月29日前如果沒有妥善填寫和保存I-9“雇用資格核實”表格,或在當局檢查時沒有妥善提供表格,需要為每份沒有妥善填寫,保存或提交的I-9表格交納罰款100-1000元。
如果是99年9月29日以后,每份表格罰款110-1100元之間。如果法庭確定雇主1986年11月6日以后雇用非法移民形成規律,或故意雇用非法移民,則觸犯刑律,雇主為每位非法雇員最高交納3000元罰款,或服刑6個月。
此外,雇主和雇員不得偽造就業文件,提供假證明,或試圖這樣做。如果發生在99年9月29以后,每份偽造文件或假證明交納罰款250-2000元,首份罰款275-2200元,每多一份罰款2200-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