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7日電 中國商務部宣布從2005年1月1日起將對部分出口的紡織品征收出口關稅。這條消息公布后,歐盟和美國均表示了謹慎的歡迎。
最新一期的《財經時報》刊載評論文章稱,在新中國歷史上,只是在改革開放前,中國為了保證國內物資的供應,對稀缺的商品實施出口關稅措施。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出口關稅已經逐漸淡出中國的外貿領域。商務部對于此次對部分紡織品征收關稅的解釋是:將有助于中國紡織企業能夠把握時機,提升產業結構,在立足國內市場的同時,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加強自律,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
文章認為,事實上,中國近來兩次對中國大量出口的商品征收出口關稅顯現了中國在外貿思維方面的轉變。
此前,中國一直是出口導向型的國家,衡量指標就是每年的出口數量。這在中國經濟處于初始發展階段是毋庸置疑的。但隨著中國出口的迅速發展,這種粗放式的經營給中國的外貿發展帶來很多弊病:企業無序競爭、出口價格過低造成國外反傾銷頻繁、中國出口產品的檔次一直無法提高,最為主要的是中國面臨的貿易環境日益惡化。
從此次的實踐中不難發現,中國不再單純強調出口的數量,而是要通過出口來促進本國經濟的健康有序地發展。對其征收出口關稅則可以有效地減少出口,保證中國本國的能源需求。而對紡織品的征稅,不僅可以有利于改變中國在國際貿易談判中的不利地位,同時可以通過稅收的形式將以前無償給外國用戶提供的“福利”收回給國內,更主要的是可以迫使中國企業轉而生產那些科技含量高的產品,從而實現中國紡織業的現代化。
文章還指出,中國政府這次動用稅收武器,還表明中國在外貿促進機制的應用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手腕更加高明”。
今年年初,中國政府為了保證中國國內的焦炭供給,宣布限制焦炭的出口,立即招致了歐盟的強烈反對,歐盟甚至威脅中國要上訴到世界貿易組織。因為在外國看來,利用行政命令或者配額的手段限制出口屬于違反國際貿易公平平等的貿易慣例。
但對于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并不為世界貿易組織反對,同時也可以達到減少出口的目的,因為出口關稅的征收必然增加企業的出口成本,從而使中國的產品減低國際競爭力。
因此,在中國的后過渡期來臨之際,中國利用“合法的”貿易手段保護本國經濟的發展已經頗為純熟。(鈕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