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電 題:百姓維權上法庭
中新社記者 齊彬
村里一幅市價極高的土地,被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轉讓。面對權益遭受侵害,毗鄰香港的廣東東莞市常平鎮木棆村幾百戶百姓最近已聘請律師,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開發商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來找回公道,討個說法。
與東莞市這一案例相似的事件還有不少,如北京市的黃振老人手持修改后的憲法文本對抗強制拆遷的推土機;河南開封的幾十戶市民,在拆遷中的斷壁殘垣前,擺出“捍衛憲法”的紅條幅、貼著報刊文章的展板、一臺錄音機和兩只大音箱,宣傳憲法中關于私有財產保護的內容,抗拒該市勢如破竹式的強制拆遷。
在中國,“打官司不如打關系”的說話盛行已久,在出現糾紛或權益受損時,人們往往想法設法找“關系”,走“后門”;也有的找政府,找組織,寄希望于為民做主的“青天”。但隨著大環境的改變,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百姓選擇訴諸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除了土地糾紛外,從春運火車票是否該漲價,到乙肝病毒攜帶者能否報考公務員,近幾年來,百姓維權上法庭的新聞層出不窮,他們的理由也五花八門。這些官司大多關系到普羅大眾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尤其高,值得贊許的是政府部門也從善如流。主管公務員考錄工作的人事部,今年便兩次就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研究吸納各界看法后,乙肝病毒攜帶者報考公務員的限制被放寬。
律師公丕國在山東沂州執業近十年以后,又來到北京發展,他的一個深切感受就是現在通過上法庭維權的老百姓越來越多。雖然他們對法律未必有多少了解,但他們相信法律的權威,“我經常接到各方面的法律咨詢,也很樂意為他們提供幫助,因為這表明我們國家在逐步走向法治”,公丕國說。
中國新的領導集體施政兩年多來,以人為本,尊重人權已蔚然成風。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被很多官員奉為圭臬;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則一再強調,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
為了真正從法律上維護人權,中國今年首次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國家根本大法;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中共還首次宣布把“依法執政”作為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目標之一。
為了改變過去靠行政命令管治社會公共事務的模式,實行依法行政,中國制定了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各地出現了眾多的“民告官”案件。從權力至上到法律至上,從找組織到進法院,從重義務輕權利到權利義務并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觀逐漸深入人心。
與之相適應,今年以來中國最高立法機關仍然堅持“開門立法”,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物權法等多部涉及民生的法律草案,都經過廣泛討論,多次審議。如何依法保障人權,更是人大常委們審議法律案的重要出發點,相關內容經媒體報道后,給百姓以更大鼓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去年中國共審結行政訴訟案件十一萬多件,其中,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用、社會保障等案件較為突出。此外,還審結國家賠償案件三千余件。這兩個數字較往年都大幅上升,權威人士說,預計今年會有更多的此類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