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本刊記者/秦新安(發自安徽)
誰應當為阜陽“劣質奶粉事件”負責?在43名犯罪嫌疑人迅速歸案之后,對有關部門和官員的責任認定,卻成為疑難
2004年5月9日上午,安徽阜陽市清河廣場人聲鼎沸,全市偽劣奶粉案件涉嫌犯罪人員公開處理大會正在舉行。
24名犯罪嫌疑人戴著口罩一字排開。觀者稱,這樣的“盛況”已經久違了。
阜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程曙光宣布,經過20余天的緊急追查,“黑名單”上全部45個品牌偽劣奶粉的上線已基本查清,現對24名涉嫌犯罪人員依法逮捕。副市長馬明業說,這標志著打擊偽劣奶粉專項行動取得了重大階段性成果。
掌聲雷動。可坐在臺下的阜陽市工商局某位副局長臉上沒有一點喜色。此前在辦公室,他就無奈地對記者說,戰果越豐說明過去漏洞越大,等著處理吧。
據阜陽市政府公布的數字,自去年5月以來,阜陽地區因食用劣質奶粉出現營養不良綜合癥的住院兒童達到171名,其中有13名兒童由于營養不良并發癥死亡。
誰該為此負責?
此前,阜陽市分管衛生工作的副市長杜長平已公開表示:“我不想引咎辭職”。但在從中央到地方,“官員問責”已然成勢的大背景下,與此事相涉的各部門的大多數負責官員,一面大張旗鼓地開展著檢查和整治,一面不得不開始私下盤算自己的仕途。
史無前例的集中整治
奶粉事件因媒體曝光而被揭出,經溫家寶總理批示后,從中央到阜陽,各級不能不說是“高度重視”。
國務院調查組短短3天內兩赴阜陽;在外地出差的安徽省省長王金山第一時間給省政府辦公廳發回傳真:“要切實搞清原因,究竟源頭在哪里?各環節有何責任?受害者損失咋辦?”
安徽省政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專門力量,對奶粉市場進行一次拉網式清查。
處在漩渦中心的阜陽市更不敢怠慢。4月19日起,市委市政府接連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市縣鄉村四級干部電視電話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奶粉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也就在此時成立,來自工商、衛生、質監、海關、公安、宣傳等十多個市屬部門的數十人,集中住進了市政府包的十多間酒店客房。
阜陽市委宣傳部提供的資料顯示了阜陽方面的戰果:截至4月29日,僅僅10天,全市就出動執法人員23630人次,累計檢查奶粉產品經營戶36290戶次,扣留涉嫌不合格奶粉49459袋,就地封存進貨渠道不明、手續不全的劣質奶粉63228袋,責令停止銷售91034袋,查處涉嫌銷售不合格奶粉案件124起,并已結案52起,刑事拘留43人。
從4月29日起,由奶粉市場而起的專項整治,擴展到所有生活生產資料市場領域。全市組織起5個專項整治小組,包括了更多的部門和更多的人員。阜陽市及下轄4縣3區的大街小巷、村鎮集市,四處閃現著各類“大蓋帽”的身影。
阜陽市工商局某副局長評價說,“如此高效率、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行動,在阜陽史無前例。”
誰該負責,其辭各異
犯罪分子迅速歸案,但對部門和官員的“問責”尚未見下文。
4月22日下午,阜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慶強通過電臺向全市人民道歉,“我們有關職能部門監管缺位是有責任的,我們政府督查不到位是有責任的,我們要正確對待新聞媒體對我們的監督,誠懇接受批評,深刻吸取教訓……”
市長的表態得到外界好評,但如此籠統的回答顯然與省長的要求相去甚遠。劣質奶粉為患阜陽,除不法商販,還有哪些人和部門應該負責,負多大的責?這些問題雖經輿論反復質疑,至少目前答案仍云山霧罩。
相反,與整治行動中的齊心協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阜陽有關職能部門間對于各自責任的認定其辭各異。
因為劣質奶粉是從阜陽市的批發市場流向各地,工商部門便首當其沖地遭遇了輿論問責。
然而,阜陽市工商局一位副局長認為,這棒子絕對打錯了地方——雖然《產品質量法》和國務院規定,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管由工商部門負責,但《食品衛生法》也規定,食品衛生質量監管屬衛生部門職責。按照專門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奶粉質量監管,應屬衛生部門分內之事,工商部門最多負有協管責任。至于協管,市工商局早在去年10月就組織了專項打假活動,今年1月底,又會同衛生局在媒體上公布了33個品牌的劣質奶粉“黑名單”,并通過消協發出了消費警示。
此前有報道指出,直到今年4月初,在距離市工商局不到200米的某小商店里,黑名單上的劣質奶粉仍堂而皇之地擺在貨架上銷售。該副局長坦承,“這與我們的工作缺乏徹底性,甚至在部分執法人員中存在素質欠缺、以權謀私現象有關”。
也有矛頭指向質量監督部門。但阜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一位官員的回答很干脆:沒看那些查出的奶粉全是外地生產的嗎,跟我們沒關系。
但隨后該官員又表示,他們不是不愿意承擔責任,而是“人家不給機會”——他同樣引用《產品質量法》和國務院規定說,工商部門查出屬于生產領域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應移交質監部門處理。他認為,市工商局的最大過失,便是沒有將查出的劣質奶粉移交處理,“不移交我當然沒必要去管”。
事實上,劣質奶粉問題并非去年5月才被發現。從阜陽市人民醫院的住院記錄看,早在2003年1月,就有受害嬰兒前來就診。到了5月,就診患兒增加到6名,才引起醫生懷疑。阜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患兒所食奶粉的檢測結果證實了醫生的懷疑。但不知何因,醫院和疾控中心均沒有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到6月份,市人民醫院又收治了7名同類患兒,院方才真正重視起來。他們找到阜陽市電視臺,以專題節目的形式揭露了劣質奶粉事件。但直到一位受害嬰兒的父親,因投訴無門不得已向媒體反映后,劣質奶粉傷害嬰兒問題才得以在今年真正曝光。
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要負責食品市場質量衛生監管,應當建立有效的食品質量衛生報告和預警機制。但阜陽市衛生局直到今年1月才與工商局聯合發布劣質奶粉“黑名單”。這些做法是否有違《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呢?
當記者就此采訪該市衛生局時,辦公室一位“李主任”很不耐煩地拒絕:“我們為什么要解釋這事?我們只管查添加劑!”
之前,當地有衛生局官員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稱,國家對一些惡性傳染性疾病規定了統計、上報制度,但這種“重度營養不良綜合癥”應主要由工商部門整頓市場,而不應劃歸公共衛生安全范疇。
記者對阜陽市食品藥品質量監督局的采訪要求,也被有關方面以“上面有要求”為由婉拒。
官員失職還是制度缺陷?
隱藏在各方推托責任背后的,事實上是當前執法系統間的制度缺陷。
阜陽市工商局一位副局長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拿出一份市質監局的催款通知——38.2萬元,這是本次市工商局委托質監局所做奶粉質量鑒定的費用。他情緒激動地說,“我們自己吃飯都困難,哪有那么多錢給他們?”
據他介紹,阜陽市工商局只有1200多個人員編制,卻養著近3000名職工。按國務院有關規定,這些超編人員工資應由當地政府負責,但阜陽市財政一直無力承擔。
同樣,阜陽市疾病控制中心一位負責人則表示,目前該中心資金來源除財政撥款發放工資外,并沒有穩定的衛生監督經費。因此,一些基礎性的監督檢查都無法進行。
錢是一個問題,但并不是問題的全部和核心。
此間人士提及更多的是,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各部門有職權不清之弊。
據了解,目前國內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將近10個部門。國家原本寄望通過齊抓共管來徹底管好食品安全問題,現實卻證明:事與愿違。
一些專家指出,導致這種狀況,既有某些官員強調部門利益至上的主觀原因,也不能忽視部門職能交叉、責權模糊的客觀原因。國務院調查組給阜陽方面開出的初步“診斷報告”就顯示,當地有關部門“工作不協調,執法缺乏敏感性”。
阜陽市政府某工作人員跟記者交談時直言,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就拿這次奶粉事件來說,不解決好職能劃分的問題,就別奢望通過一次整治就消滅禍根。
國家行政學院一名專家也表示,這些體制性的弊端不解決,問責永遠也問不出頭緒來,況且這不是阜陽一地,而是全國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