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恩施五月十九日電(王世平)湖北省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在利川市對二00三年震驚全國的利川特大投毒案進行了一審宣判,犯罪嫌疑人陳小梅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小梅,現年六十歲。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清晨,陳的長子率眾人為去世的父親下葬,陳小梅獨自在家,想起平時與長子及兒媳的積怨,便于當日上午十二時許,將“毒鼠強”投進廚房簸箕里的剩飯中,以“教訓一下長子”,結果致使在其長子家幫忙辦理喪事的三十三人中午食用該剩飯后中毒,其中十人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小梅故意投放劇毒鼠藥致使十人死亡,情節惡劣,后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故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了解,法院宣判后,陳小梅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