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0日電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人通報了昨天剛公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情況。這個《處理辦法》加大了對考試作弊的處罰力度。
《處理辦法》中把違紀分了9種,把作弊分了14種。如果違紀取消其該科成績,如果作弊,則取消當次報名參加的各科成績。同時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趙亮宏表示,國家教育考試,指的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博士生考試現在沒有全國統一考試,不在此范圍,所以是否參照應該由各個學校自己來決定。四、六級考試也暫時不按照這個辦法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