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律師和被擄勞工21日正式對外發布"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草案)"設想。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籌)顧問吳祖康向記者介紹了這一"草案",并認為這是尋求打破僵局的具體可行的方案。
據介紹,"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由補償基金和未來基金兩部分組成。補償基金包括"向受害者本人支付的補償金"與"向受害者遺屬支付的撫恤金"。未來基金用于進行"對強被擄的中國勞工的真實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讓后代繼承歷史事實"和"通過兩國人民之間的交流、對話實現日中兩國的永久和平"等工作。
基金將由日本政府和加害企業出資設立,同時接受第三方的捐助。補償金及撫恤金的支付對象,為日本外務省報告書中所列舉的38935名受害者及經過認定的被日本強擄奴役的中國受害者和受害者的遺屬。
中國戰爭受害者要求賠償事件律師團日本律師南典南指出,"補償基金"實施的前提是日本政府和加害企業承認加害事實,并公開謝罪,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談及賠償的具體問題。草案提出了基金目的、出資主體、補償對象等綱領性條目,但還沒有提出基金運作和具體金額等強操作性細則。
5月24日,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將對15名中國勞工及其遺屬狀告日本國家和三井礦山案作出二審宣判。南典南說:"從現在福岡勞工訴訟的進展和日本國內的形勢來看,24日的判決很有可能會取得全面勝訴。但我們要做的不僅是讓這次訴訟獲勝,而且要讓所有的受害者都得到補償。"
南典南表示,草案將在24日判決之后正式遞交給日本政府和國會。在福岡宣判之后提出"補償基金"方案,日本政府將加深對加害事實的認識。
侵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訴訟原告團團長王選表示,不論對受害者還是對日本政府,這都是歷史給予的一次解決勞工問題的重要機遇。
據調查,從1931年到1945年間,被強擄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國人約有4萬,這些人被迫在日本35家公司的135處事業所(碳坑、礦山、土木建筑、港灣等)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他們從來沒有獲得過分文報酬。在各種非人待遇的慘境中,將近7000中國勞工被奪去生命。
21日,中日數十家民間網站也同時刊發"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草案)"并發表聯合聲明。(來源:新華網,記者康淼、譚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