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東城警方獲得線索,名列公安部A級通緝令之首,涉嫌制造沈陽“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的犯罪團伙頭號嫌疑人張顯光可能隱藏在大興區一食品公司內。安外大街派出所和東城刑偵五隊偵查員立即展開行動,并于昨天將一名嫌疑人抓獲。經比對,警方確認這名嫌疑人不是張顯光,而是傷害他人致死后在逃的嫌疑人李培新。
線報20日17時嫌疑人自稱作過驚天案
20日17時許,安外大街派出所民警獲得線索,一名東北口音的男子多次自吹,自己與“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有關,目前此人正在大興一食品廠看大門。線索立即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他們迅速核查公安部A級通緝令,懷疑此人是張顯光。
偵查20日19時嫌疑人體貌相符形跡可疑
20日19時許,偵查員摸到了黃亦路上嫌疑人工作的工廠。根據情報,嫌疑人有一個從不離身的黑色背包,里面可能有3支手槍,偵查員為此在外圍進行偵查。
21時,偵查員趁著夜色摸到傳達室窗口向內觀察,發現傳達室內的中年男子面部特征與張顯光極為相似,鼻上的傷疤更是吻合。
23時許,偵查員開車進廠后立即離開。這名男子跟出來打車尾隨,一直跟到五環路,不過另有一輛警車尾隨其后。“他肯定有‘事’”,男子的反常引起偵查員的警覺。偵查員決定次日實施抓捕。
抓捕21日11時40分嫌疑人猝不及防被制服
21日9時許,6名偵查員趕到黃亦路,不過嫌疑人出去買菜了。大家立即隱蔽起來。11時30分許,前方傳回消息:人回來了。偵查員立即子彈上膛,向工廠靠近。
11時40分許,一輛汽車開進廠門,一名偵查員若無其事地從車上走下來,裝做搭訕走近嫌疑人。“警察!”他突然大喊一聲,一把抱住嫌疑人,隨即大家沖上去將目瞪口呆的嫌疑人制服。
隨后,偵查員在嫌疑人的褥子下發現一把匕首。嫌疑人在現場突審中只承認自己叫李培新。
審查21日12時30分嫌疑人另有命案在身
21日12時30分許,李培新被押回派出所。偵查員在對其檢查時發現其雙臂各文有一龍一鳳,其鼻子和臀部各有一個傷疤。經核實,張顯光并未文身。
13時許,偵查員發現李培新其人也在通緝令之列,同時李培新交代了去年5月11日將表弟傷害致死。14時,李培新的照片被傳到其原籍遼陽市,當地公安機關確認,此人正是嫌疑人李培新。
鏈接:公安部A級通緝令
張顯光,男性,38歲,長方臉,身體較壯,頭發自然微卷,鼻子上有約1厘米舊疤痕。
2003年1月18日,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商業銀行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爆炸持槍殺人搶劫銀行巨款案,F已將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的4名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張顯光在逃。(稿源:京華時報 作者:盧國強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