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4日電 據合肥晚報報道,曾主動交待王懷忠向其索賄200萬元的證據,而構成重大立功的原建設銀行安徽阜陽地區中心支行房地產建設開發公司和建材公司經理、安徽亞杰國貿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洲,因貪污、受賄罪近日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報道,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5年,被告人李洲在任建行阜陽地區中心支行所屬的房地產建設開發公司和建材公司經理期間,單獨或伙同他人采取虛開、加量、加價等方式,先后貪污公款計95.44萬余元。同時他還通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33.7萬元,其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
由于李積極退出全部贓款,且在2001年1月被“雙規”期間,交待了王懷忠向其索賄200萬元的證據,使王懷忠受賄案有重大突破。因此,阜陽中院依法對其所犯貪污罪予以從輕處罰,對其所犯受賄罪予以減輕處罰。兩罪并罰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石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