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公布,是上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行的一次微調,全國都在進行類似修改。
但到2010年前,中國的生育政策基本不會變動
本刊記者/羅雪揮
于學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司司長,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博士,美國耶魯大學經濟系博士后
新聞周刊:近日上海開始實施新的《上海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中關于再生育政策做了一些改動,有人認為這是中國二胎政策有所松動的跡象,您如何評價?
于學軍:再生育政策并沒有放松,只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變動新的形勢,各地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對生育調節部分進行了微調,而且幅度很小,目前社會上對此有很多誤解,希望能夠澄清。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現行政策實際上是立體多元的政策,并不是籠統的“一孩”政策。該政策從1984年實施到現在,基本上是穩定的。
20世紀80年代初,各省均在國家政策原則基礎上,制定了符合當地實際的計劃生育條例。2001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各省條例都要與這個“大法”保持一致,所以自2001年后,各省紛紛開始修改計劃生育條例,目前已經基本修改完畢,并不是只有上海一地進行修改。
新聞周刊:此次上海新《條例》中,取消了原《條例》中再生育間隔四年的規定,增加了人口預報制度,您如何看待這“一加一減”?
于學軍:取消再生育間隔也不僅是上海一家。吉林、寧夏、海南都有類似規定。上海社會經濟較發達,人口文化程度相對較高,平均初婚、初育年齡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得多。就上海的情況而言,取消間隔,更有利于母嬰健康,對于“以人為本”、保障人權都有好處。而從人口學角度,短期內對于上海人口總量的影響不大。
增加了人口預報制度,實際是這個問題的另一面。人口預報制度就是人口預測,比如對就學、就業和養老高峰的預測,過去主要是由學術機構進行,老百姓并不太清楚。上海是首次以條例的形式,把它明確為一個必須向社會公布的制度,這就保障了百姓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能夠引導人們避開生育高峰,從而避免由此帶來的社會資源配置的階段性波動,也有利于個人和家庭的發展。所以,“一加一減”體現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方式的轉變:更突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更加人性化了。
新聞周刊:其他各省關于《條例》再生育政策的修改是否與上海相同?
于學軍:各地情況不盡相同。有的相對收緊了,有的相對寬松些,但都是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總體要求下進行的微調,這是允許的,因為政策也需要與時俱進,但這并不能說明是二胎政策的松動跡象。比如上海這次增加了四種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規定,其實類似規定原來就有,已經執行了好多年,并不是新鮮的,也不僅在上海,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有相同的規定。這次上海將原有的規定寫入新《條例》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將其公開化、透明化。
新聞周刊: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條例都規定,夫妻雙方均是獨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長大,城市里符合政策生育二胎是否會成為普遍現象?
于學軍:短期內,不會成為普遍現象。由于我國農村目前實際執行的是1孩半政策(即相對城市來說生二胎的標準寬松一些),所以我國現在累積的獨生子女數量占人口的比例并不高,0~30歲的人口中獨生子女約占10%,而且絕大部分集中在城市里,隨著城市化水平的加快,城市和農村交融越來越多,還得算一算“獨找獨”的概率有多大。事實上,所謂“四二一”模式的家庭只是在一部分地區存在。當然,隨著,獨生子女陸續進入婚育期,這種現象會逐步增多。據人口學家測算,獨生子女之間結婚生育二胎可能會使總和生育率提高得有限。
新聞周刊:中國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如允許生兩個孩子是否有助于調整人口結構?
于學軍:根據我個人從事老齡化研究的結果,老齡化的高峰應該在2030年前后,那時的老年人現在已經出生了,所以多生孩子并不能減少老年人口數量。
我們觀察老齡化問題,一方面要看比例,更主要的要看絕對數。即使現在允許多生一個孩子,對老齡高峰壓力的緩解效果不大,不能夠依靠多生孩子來解決老齡化問題。相反,我國現在面臨人口發展的機遇期,因為孩子比較少,而老年人還沒有到達真正的高齡化,數量相對比較少,而且相對“不太老”,從人口學角度,恰恰面臨一個人口紅利期。所以在現階段,穩定低生育水平更有利于中國人口發展。要解決老齡問題,重點不應在生育政策上做文章,而應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特別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
新聞周刊:隨著中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中國現行的生育政策是否會相應變動?
于學軍:中共中央2000年《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規定了2010年前中國計劃生育工作的基本任務、工作方針和原則,這期間,我國的生育政策基本不會變動,主要是補充和完善。
當然,任何一個政策,包括生育政策,都沒有完美意義上的政策。在某個時期適宜的政策,如果不與時俱進做出及時調整的話,也會帶來負面的影響。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育水平并非越低越好,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形勢的變化,中國的生育政策當然要遵從自然發展規律,也要遵從社會發展規律進行調整,但是改變不是現在,現階段,我們還是要維持現行政策,穩定低生育水平。
新聞周刊:但是已經有學者在做這方面的提議?
于學軍:關于生育政策的調整,在學術界確實有一些建議,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僅限于學術研究的層面。生育政策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政策層面上需要細致研究,這是由中國人口問題的特殊性決定的,中國在歷史上有過政策的失誤導致人口波動的教訓。從人口學上看,因為人口再生產是一個特殊的“不可逆”的過程,變動失誤了以后,修正特別困難,不能輕舉妄動。中國有近13億人口,必須慎之又慎。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2004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