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新華社消息,粵海鐵路通道工程海口站外電纜工程的項目經理、海口市供電公司工會主席蒲正元,因貪污受賄罪日前被海口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蒲正元是繼粵海鐵路公司領導班子5名主要成員因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罪鋃鐺入獄后,司法機關從粵海鐵路挖出的又一條大蛀蟲。
現年55歲的蒲正元1992年擔任海口市供電公司工會主席,2002年9月任粵海鐵路通道工程海口站外電纜工程項目經理。當年12月,項目部施工的3條電纜工程全部竣工送電,但剩余的電纜還有5公里長。蒲正元找到海南美瓊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和海南科翔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以海口供電公司服務部購買電纜數量不足為由,向海南科翔公司補充購買4.9公里電纜,海口市供電公司服務部為此轉出98萬元到科翔公司,蒲正元等人私分了其中的78萬元。
2002年9月,海南瓊山建筑裝潢工程公司負責人符策民得知,海口供電公司技術服務部有配電工程,便找蒲正元聯系承包工程。蒲正元提出粵海鐵路有關人員需要10萬元感謝費。2002年9月29日,符策民如愿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事后分兩次將10萬元交給蒲正元。
在得知海南省企業工委紀檢委開始調查工程問題時,蒲正元找到美瓊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偽造了海口供電公司服務部與科翔公司的購貨合同書、寄存單等材料。為防事情敗露,2003年8月,科翔公司又以89.6萬元的價格,向廣東中寶聯合電纜公司購買4.9公里的電纜,并將簽訂合同的日期提前到2002年9月26日。但當檢察院辦案干警找到相關證人偵查取證時,這些當時屈從于蒲正元淫威不敢出面作證的人,無一例外地作出了真實可信、環環相扣的證言。(江泉 卜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