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根據人民網的報道,按照國務院要求,監察部近期派出調查組,在安徽省監察廳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阜陽劣質嬰兒奶粉事件有關監管者的責任問題進行了調查。
經查,2004年4月前,大量營養素含量全面低下的劣質嬰兒奶粉通過鄭州、合肥、蚌埠和阜陽批發市場流入阜陽農村銷售點。劣質奶粉導致嬰幼兒生長停滯,免疫力下降,進而并發多種疾病甚至死亡。阜陽市發生了189例嬰兒患輕中度營養不良、12例嬰兒死亡的惡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阜陽市政府對劣質嬰兒奶粉事件負有嚴重失察、督查不到位的責任;阜陽市工商局作為流通領域的執法主體,對劣質嬰兒奶粉事件負有嚴重失職的責任;阜陽市衛生局作為《食品衛生法》的執法主體,對劣質嬰兒奶粉事件負有嚴重失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的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監察部的建議,安徽省省委、省政府按規定程序,給予阜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劉慶強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分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長馬明業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責令辭職;給予分管衛生工作的副市長杜長平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市工商局局長周毅生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責令辭職;給予市工商局分管市場監管的副局長楊偉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長楊樹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并移送檢察機關對其徇私枉法問題作進一步調查;給予市衛生局局長曹化之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市衛生局分管食品衛生的副局長丁麗玲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責令辭職。(夏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