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漳州六月十四日電(林國瑞李子安)閩南華安縣原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方炳惠,因挪用公款四十六萬多元人民幣,并以部分公款參與境外賭博活動,近日被當地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據華安縣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方炳惠在二00一年一月十五日開始挪用下屬供銷社公款五萬元,至二00三年初累計挪用下屬供銷社和縣聯社公款共計二十三萬元,用于其個人生活上開銷。為了填補這一空缺,他鋌而走險,先后于二00三年二月、四月、五月間,三次利用下屬供銷社和縣供銷社資金回籠之機,向下屬供銷社和本社挪用二十三萬一千元,到緬甸小勐拉賭博。至五月十日已全部輸光,并欠賭債,被緬甸小勐拉賭場管理人員扣押。五月二十八日,方炳惠被中國警方抓捕歸案。
據悉,方炳惠還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八千八百元用于“六合彩”外圍賭博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