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加班加點,埋頭苦干,向來是好干部的樣板形象。然而,最近浙江省溫州市有關部門卻聯合出臺《關于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強制公務員休假,并要求領導干部帶頭休假,公務員的休假情況還將與年度考核相掛鉤。
據東方早報報道,根據溫州市對市級機關單位6026名公務員年休假情況的調查,一年中沒有休年休假的有2538人,享受部分年休假的1918人,休完全部年休假的只有1570人,分別占被調查人數的42.12%、31.83%和26.05%;其中,主動要求享受年休假的只有1908人,僅占31.66%。
從今年起,各單位必須制訂本單位當年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并將年休假執行情況,作為確定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的參考依據之一。
單位領導干部要帶頭實行年休假,領導干部的年休假計劃,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黨委組織部門備案,而部門領導干部和中層干部年休假執行情況,要實行單位內部公示,接受監督。
公務員要按規定享受年休假,各單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記管理臺賬;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嚴格按病事假的規定扣減工資福利及獎金待遇;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不受影響,由單位按每天30元的標準發給補貼。
有關人士稱,這條規定旨在引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樹立正確的休假觀念,注意勞逸結合,不斷提高身體素質。(吳正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