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發改委官方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調整了南方、華東、華中、華北4個區域電網的電價,在此次調價中,大部分地區居民生活電價未做調整,部分地區需要調整居民生活電價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據了解,全國銷售電價水平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決電網投資還本付息、電廠煤炭漲價、新投產發電機組定價等因素對電價的影響。為了規范電價管理,積極引導電力投資,鼓勵電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了各省(區、市)新投產機組統一的上網電價、燃煤電廠統一的政府定價電量,以及發電企業統一的超發電價。
消息稱,為減輕農民負擔,這次調價時,農業、中小化肥用電價格不做調整,其中農業生產中電價較高的部分種植業和養殖業用電電價還有所降低;商業電價按照與工業用電合理比價的原則進行了有升有降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