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昨天,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憲法學權威許崇德在評價“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法規審查備案室”的消息時指出:這是個好事情,是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大進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韓大元總結說:“這是中國法治建設的標志性事件,有利于維護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負責人證實,全國人大常委會5月成立了法規審查備案室,該工作室不僅負責法規備案,更重要的是審查下位法和上位法尤其是和憲法的沖突和抵觸。
作為中國1982年《憲法》起草人之一的許崇德教授說,“這說明,在中國有了專門的部門來承擔法律法規備案審查這一重要工作,中國《憲法》和《立法法》明確規定,憲法在中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必須在公布后的30日內報有關部門備案,行政法規需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但在實踐中,由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立法機關任務繁重,往往出現只備案、不審查的情況。”
“中國《立法法》實施已經近4年,法規審查備案的工作一直在進行,此次成立法規審查備案室,使中國的法規備案審查進入了程序化、專門化階段。剛剛成立的法規審查備案室將承擔起《立法法》規定的法規備案、審查的職責。”韓大元說。
韓大元告訴記者,從去年5月份3位法學博士因“孫志剛案”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違憲審查建議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了20多份違法違憲審查建議。盡快建立違法違憲審查機制成為法學界的強烈共識,“剛剛成立的法規審查備案室只是設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個工作機構,并沒有實際撤銷違憲違法的法律法規的權力,中國每年通過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有好幾千,20多人的編制在建立過程中需要不斷增加。”
“僅僅依靠法規審查備案室的工作人員來發現違法違憲遠遠不夠,只有在具體的訴訟案件中才能更好地發現違憲和違法問題,”韓大元同時認為,“法規審查備案室是屬于法制工作委員會下面的一個工作機構,并沒有實際撤銷違憲違法的法律法規的權力。依照工作流程,當它認為某部法律法規存在違憲或違法問題時,先要提交報告給專門委員會,經審核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通常情況下,它往往是發現某部法律法規存在違憲違法情況后,電話或者書面發函通知該法律法規的立法機關,在現行的憲法的框架下,該室無法對全國人大及常委會通過的法律進行審查。
“關于違法違憲審查機制的建立,我國憲法學界目前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應成立專門的憲法委員會,至少要和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平行,選派權威法學專家、資深法官、資深律師進入專門委員會擔任審查委員。由它直接審查法律法規是否違憲違法,再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然后啟動審查程序,這種做法比較符合我國的國情。”韓大元最后說。(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