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電(記者曾利明)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生育保險特殊需要的藥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批準生產和進口的藥品,以及由地方標準升為國家標準的藥品將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這是即將出臺的二00四年中國《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方案規定的原則之一。
調整方案明確:調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原則的藥品,調出不符合的藥品;規范藥品限定使用范圍,規定易濫用的藥品臨床使用適應癥;按給藥途徑和劑型技術對藥品價格的影響,歸并相似劑型。
調出《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包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有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咨詢專家和遴選專家建議調出的藥品品種。
有關專家稱,此次調整既保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用藥水平的相對穩定,又適應臨床醫藥科技發展,滿足參保者的基本醫療保障需求變化。
另據透露,鑒于職業病治療、康復用藥的需要,滿足工傷職工急救、搶救需要,中國還將制定《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