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在南京工作和生活的農民有望變為“城里人”。下月起,南京市戶籍制度將實施重大改革,在全市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地方城鎮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統稱為“居民戶口”。
據南京晨報報道,來自南京市政府的消息,新近起草的《南京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過,目前配套政策尚在制訂中,南京市居民在城鎮與農村之間的戶口遷移和農民子女出生、錄取學生辦理的城鎮居民登記,只作戶籍變更登記,對涉及征地補償安置、退伍安置、社會保障、城鎮就業、計劃生育等問題,有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尚未出臺,仍按南京原有關規定辦理。
新辦法取消了對進城人口計劃指標的管理,今后,擁有南京市區戶口的關鍵條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或收入。
新辦法規定:今后,在南京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并實際居住生活,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可以在南京落戶,購房面積每遞增20平方米可增辦直系親屬1人落戶,但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
同時,該辦法規定,7月1日起南京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下列人員的入戶辦理:引進的各類優秀和緊缺人才;出國留學回國錄用人員;干部異地調動;轉業干部安置;錄用公務員;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大中專以上畢業生等,其中引進、轉入各類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均可戶口隨遷。(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