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5日電 安徽省安慶市檢察院6月21日對王懷忠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一案共犯、其妻韓桂榮依法提起公訴。據(jù)安徽商報報道,韓桂榮是近年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省部級高官中第一個被公訴的“貪內(nèi)助”。
現(xiàn)年56歲的韓桂榮系亳州市人,初中文化,1969年10月與王懷忠結婚。1992年3月至1997年10月,韓在阜陽市國有資產(chǎn)管理局工作,后任財政局干部。2002年10月24日,韓桂榮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省檢察院將此案偵查終結后,于今年5月7日依法指定安慶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指控稱,1999年1月至5月,韓桂榮向其丈夫、時任阜陽市委書記的王懷忠(已被執(zhí)行死刑)轉達阜陽龍騰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馬萍、總經(jīng)理盧強(馬萍丈夫)的多次請托,要求王懷忠?guī)椭鉀Q該公司與白金漢宮大酒店糾紛、建購物中心征地、辦理加油站土地證等問題。王懷忠接受請托后,通過簽批文件、向有關部門打招呼、召開協(xié)調會等方式,為龍騰公司解決了上述問題。事后,韓桂榮先后三次經(jīng)手收受馬萍、盧強所送的人民幣80萬元,并和王懷忠共同占有此款。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韓桂榮向王懷忠轉達阜陽東方賓館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周偉的請托,要求王幫助解決該公司貸款等問題。王懷忠通過簽批文件、向有關部門打招呼等方式,為周偉解決了所請托的問題。事后,韓桂榮三次經(jīng)手收受周偉及其女友為此所送的人民幣40萬元,并且與王懷忠共同占有此款。
此外,韓桂榮自與王懷忠結婚以來,一直掌管家庭所有財產(chǎn)收入和支出。2002年王懷忠案發(fā)后,偵查機關依法扣押了王、韓夫婦人民幣、外幣、存單、借據(jù)(債權)及金銀首飾、玉器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1萬余元,其中韓桂榮轉移藏匿款物共計人民幣509萬余元。除受賄所得和合法收入外,王懷忠、韓桂榮二人對價值人民幣480余萬元的財產(chǎn)均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檢察機關認為,韓桂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多次代他人向王懷忠轉達請托事項,要求王懷忠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與其一起收受他人賄賂120萬元;她還多次轉移、藏匿自己掌管的家庭巨額財產(chǎn),并對差額巨大的財產(chǎn)拒不說明合法來源,為其夫王懷忠拒不說明480余萬元財產(chǎn)合法來源起到幫助作用,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