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融時報》6月28日報道,歐盟將拒絕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而此前本報(注:中國青年報)記者經多方了解,已經從知情人士口中得知“最初評估報告”的大致內容。據悉,這實際上是一個沒有結論的報告。該報告承認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又從4個主要方面指出中國經濟市場化中存在問題。
4月在上海,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關于“歐盟將于今年6月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有個初步判斷”的一番講話,曾激起了中國人對歐盟“認可”的些許期待。當時,記者曾專訪歐盟委員會對外貿易委員拉米,他表示,6月30日前,歐盟將出臺一個技術層面的“最初評估報告”。這一報告會比較準確地反映歐盟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的“基調”。這一結論不是“最終的”,卻是“重要的”。
這份尚未公開的報告指出,首先,中國的會計法和破產法等市場經濟法律體制還不夠健全。其次,中國對資源的進出口采取了非市場化控制,比如焦炭出口。第三,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含知識產權產品的保護體系存在漏洞,保護力度不夠。第四,中國金融和企業融資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國有企業的融資沒有根據客觀條件,導致了大量的呆賬、壞賬。
有專家告訴記者,該報告指出的4個方面都涉及體系性、制度性問題,在短時間內,中方顯然難以完全滿足歐盟的要求。
這份報告多少讓充滿期待的中國人有些沮喪。不過,分析家指出,中方也不必把該報告中的“技術性問題”看得過重。實際上,連接受記者專訪的拉米都表示,解決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不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
2002年11月,歐盟突然承認俄羅斯市場經濟地位,當時俄羅斯的經濟市場化各項指標遠遠低于中國,而且俄羅斯至今還不是世貿組織成員。據有關專家指出,當時歐盟“承認”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是基于3個考慮:反恐合作的需要;俄羅斯在能源方面做出讓步,保證對歐盟的能源供應;俄羅斯出口產品對歐盟沒有太大沖擊力。因此,歐盟當時的決定完全是一個“政治決定”。
有俄羅斯這個先例,中國在“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上,完全有理由獲得與俄羅斯同樣的待遇。只不過,面對中方的期待和各方的壓力,歐盟顯然采取了“拖延”的方法。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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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歐盟等發達國家在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上的爭論由來已久。盡管中國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設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歐盟、美國等世界經濟巨頭們一直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由于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未獲歐盟的承認,因此歐盟在判定中國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價在其境內傾銷時,不是以某類產品在中國國內的價格為參照,而是要以其他類似國家同類產品的價格為參照。
但是,由于選取的“第三國”與中國具體情況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在歐盟對中國進行的“反傾銷”調查中便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和不公平性。這大大影響了中國公司在應付反傾銷指控時的自衛能力。譬如:中國彩電在1993年之前每年出口歐盟100萬臺以上,但1993年歐盟開始對中國彩電進行“反傾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歐盟選取的“參照國”是新加坡,而新加坡的勞動力成本是中國的20倍以上。在“不公平”的參照之下,中國彩電被判定為“傾銷”。幾年之后,中國彩電在歐盟的市場份額喪失殆盡。有專家因此指出,“市場經濟地位”問題成了中國企業反傾銷應訴的“攔路虎”。
近年來,歐中貿易關系迅速拉近。目前,中歐貿易總額已經達到1350億歐元,歐盟已成為中國的第二大貿易伙伴。而與此同時,中國也因此成了歐盟反傾銷的“重災區”。據中國商務部提供的數字,自1979年我國遭遇第一起反傾銷案(糖精納案)以來,迄今歐盟對華累計提起101起反傾銷調查,仍在進行的反傾銷調查案為33起。對華產品立案總數僅次于美國位列第二,影響我出口金額約40億美元,涉案產品基本涵蓋對歐出口的各個領域。
早在2002年9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朱基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參加中歐領導人會晤時,就對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提出了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的要求。2002年11月歐盟突然承認俄羅斯“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后,中國就此問題加緊了與歐盟的磋商。
2003年6月1日,中國商務部正式向歐盟提交關于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國家的要求。同年8月,中國將《2003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英文版遞交歐盟,對中國市場經濟狀況進行了詳盡說明。
2004年2月,歐盟根據初步審議評估,又再次向中方提出了一長串問題清單,涉及31個具體問題。中國商務部立即對這31個具體問題進行了回答,并于2004年3月將長達數百頁的《中國市場經濟補充報告》英文版遞交歐盟。據此,歐盟于2004年6月底出臺了對華市場經濟狀況的“初步評估報告”。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楊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