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籌拍中的電視劇《金嗓子周璇》昨天突然被曝是“鬧劇一場”。但據上海新聞晚報報道,昨天下午,上海易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緊急發出10點聲明,對相關報道不實之處一一給予了駁斥。
此外,針對有報道說“王家衛無辜上當《周璇傳》”,且其中的始作俑者還是張寶發。上影廠方面昨天明確表態,純粹是無中生有,因為上影籌備中的《周璇傳》和《金嗓子周璇》完全是不相干的兩回事。
“金嗓子”是一場鬧劇嗎?
昨天引發事端的那篇報道指出,周璇兒子周民、《金嗓子周璇》編劇劉原“給記者展示了多份文件,證明張寶發早在今年年初就被撤消了拍攝《金嗓子周璇》的委托權。此后張寶發仍然對外簽定了多項關于拍攝周璇題材影視劇的協議”。而該劇“總制片人”張寶發根本就是一個沒有拍攝權的人,且一手制造了這場“周璇鬧劇”。
對于如此勁爆的說法,讓張寶發昨天一直在疲于接電話,應付來自全國各地的質疑,張寶發的回答是:“哪個個人有電視劇拍攝權?只有具備國家廣電總局頒發的影視拍攝A級許可證的單位才會有。”至于是不是一場鬧劇,昨天10點聲明的第一點就給出了回答:“這部電視劇是通過中國文聯音像出版社下屬的北京東方潮涌文化有限公司向廣電總局申報,并在2003年12月通過審查立項。”
聲明還指出:“上海易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5日,與周璇的大兒子周民簽訂了合作協議書,聘請其擔任該劇的策劃,酬金5萬元人民幣,并已支付了定金5千元。”由此可見,目前的矛盾、口舌之爭并不是先天的,那何以惡化到眼前如此的地步呢?
另據消息,5月18日,江蘇的《揚子晚報》根據周民的一封來信發表了一篇文章,文中周民對該劇的籌拍表示不滿,“如糟蹋這個題材,糟蹋了母親周璇,嚴重傷害到我,就只能采取搞到底的態度。”
“金嗓子”遇上何癥結?
據悉,2003年6月,張寶發與周民作為被委托方與上海嘉禾文化專修學校簽定了《委托協議書》。該合同明確標明,上海嘉禾文化專修學校擁有該劇本的電視攝制權。周民昨天告訴記者,他和劉原已經得到嘉禾的書面委托協議,將具體進行《金嗓子周璇》相關的拍攝事宜。周民以此指責,張寶發對外與第三方的所有合作協議以及委托協議都是無效的。
而張寶發則向記者出示了與中國文聯音像出版社的“合作協議書”,言之鑿鑿地表示,自己是名副其實被制片方授權的“總制片人”。他介紹說,嘉禾方面早已經退出此項拍攝,周民和劉原得到委托的有效性值得懷疑。
對于矛盾雙方,中國文聯音像的負責人馬中駿昨天的表態是:“是看到家屬的授權后才申請注冊的。希望盡快平息這場紛爭。”除此之外,他不愿過多說明。
雖然雙方對誰有資格拍攝該劇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但是記者在對雙方的采訪中得知,引起“掰了”的導火索是“劉原的劇本”問題。張寶發方面的說法是,“劉原編寫的劇本充滿了黑社會、三教九流的市井味道。大綱沒有通過兩家公司的審定,而劉原本人拒絕修改。還在周民面前進行了挑撥。”于是,雙方在今年5月中止了合作關系。
劉原的解釋是,張寶發口口聲聲要把該劇拍攝成《藍色生死戀》版的偶像劇,突出周璇和養父母的兒子之間的愛情故事。“我實在無法接受這樣偶像色彩的構想。
再現當年上海灘的真實風貌才是我們的目的。”
雙方還相互指責了對方的“利益心態”。不過,面對一部令人期待的好戲陷入如此尷尬境地,旁觀者很難也不愿作出太多的是非判斷。
“金嗓子”就此“啞”了嗎?
早在合作的“戀愛季節”,該劇最先的設計是,8月完成劇本,10月開機,以精良的制作獻禮明年中國電影誕辰百年。對于目前的節外生枝,矛盾雙方都絕口不言“放棄”。張寶發透露,新加盟的編劇重開爐灶后,全新面目的大綱構思已經出臺,力爭在8月完成劇本部分。
據張寶發介紹,新構思真實濃縮了上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電影輝煌的一頁,體現出周璇一生風華絕代的綽約風姿和藝術才華。上海易豐文化負責人丁一峰表示:“作為藝術作品,會允許合理的夸張和想像。當然,我們一定會本著尊重的態度進行創作,希望周璇的后人也能給予尊重。”
同樣,周民和劉原堅信拍攝權仍在自己手中,他們將會繼續為之努力。周民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自己會一直堅持下去,“雖然我也知道,拍攝名人題材劇無需其后人的同意,但是沒有我認可的劇本以及由此改編的影視劇,我還是會持反對態度,并保留訴訟權。”
在記者即將發稿前,張寶發來電告知記者最新的消息,周璇遠在加拿大的小兒子周偉昨夜在得知目前的紛爭之后,決定在本月中旬來滬,將力促《金嗓子周璇》順利、圓滿地搬上熒屏。 (記者張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