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6月25日審計長李金華掀起了一場“審計風暴”之后,幾乎每天都有相關的新聞見諸報端,涉及到“審計清單”的各個部委和機構(gòu)也隨之做出了不同的反應。
除了習見的“不知曉”、“不便說”之外,清單中的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建設管理局和中國工商銀行的表現(xiàn)頗為耐人尋味。前者的一名工作人員在“未經(jīng)授權(quán)”的情況下,通過電話向新聞媒體發(fā)表意見稱,審計報告披露的問題是隱蔽工程局在工程竣工驗收前自查出來的,披露隱蔽工程質(zhì)量問題是審計部門為了“表功”。這個表態(tài)隨即被長江委認真糾正。
中國工商銀行所做的反應是迄今為止最令人感到滿意的。據(jù)報道,該行在審計工作進行的同時,就進行了內(nèi)部整改,審計完成之后,工行總行的懲處清單也隨之出臺,全國范圍內(nèi)共有336名工行工作人員受到嚴肅處理。
這個處理結(jié)果證明,人們普遍存在的“審計風暴會不會落地”的擔心是沒有必要的。工行對待審計工作的態(tài)度之端正、糾偏之迅速,值得“審計清單”中其它單位效仿。我們相信,隨著各部委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官員被“審計風暴”吹掉烏紗帽。
在樂觀預計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審計清單”中所披露的問題不僅牽涉到大量的工作失誤,同時也存在著不同的違法情節(jié):長江堤防隱蔽工程建設弄虛作假的問題被審計出來之后,馬上有21名責任人被逮捕;原國電公司系統(tǒng)內(nèi)暴露出的嚴重經(jīng)濟問題,也把一批蛀蟲送進了看守所。
“審計風暴”吹過之后,相關單位的自查自糾固然重要,但是司法機關的快速跟進是更為重要的,只有司法機關主動介入,才能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才能起到打擊職務犯罪的效果,才能讓作奸犯科者嘗到親手種下的苦果的滋味。司法介入的公正性、普遍有效性和強制性將會大大提高國家審計的權(quán)威和效力,避免由于“官官相護”而出現(xiàn)避風港。
司法機關在深入調(diào)查“審計風暴”所披露的違法問題的同時,應該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發(fā)布相關信息,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以輿論監(jiān)督來促進司法的公正和透明,另一方面也能提高整個社會對于審計工作、對于反腐敗的信心。(稿件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蔡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