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日電 英國《衛(wèi)報》巴格達報道,薩達姆今天首先出庭受審。法官對薩達姆提出了七項指控:
1、1974年,殺害著名宗教人士。
2、1983年,殺害一個庫爾德人宗族。
3、在位期間殺害著名政治人士。
4、1986至1988年間,在伊拉克北部發(fā)動反庫爾德人運動。
5、1988年在伊拉克背部城鎮(zhèn)哈拉巴杰用毒氣殺害庫爾德人。
6、1991年鎮(zhèn)壓庫爾德人和什葉族的起義。
7、1990年入侵科威特。
看上去有些疲憊的薩達姆依然充滿了反抗精神。他在審訊開始時,自報家門稱:“我是薩達姆·候賽因,伊拉克總統(tǒng)。”此舉暗指法庭無權(quán)對他進行審訊。然后他否認了對他屠殺庫爾德人和入侵科威特的指控。
薩達姆不僅為入侵科威特辯護,而且指科威特人為“走狗”。他還指責(zé)法庭不過是個劇場,真正的罪犯應(yīng)該是布什。(春風(fē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