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一日電(記者趙勝玉)自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中國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相當于歐洲二號標準的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階段限值(下簡稱國二標準),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今天在此間指出,新標準的實施標志著中國的機動車污染防治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按照國家環保總局日前發布的《關于實施國家第二階段輕型車排放標準的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所有新定型輕型車必須符合標準中規定的型式核準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對達到國家機動車排污標準第一階段排放限值(相當于歐洲一號標準,下簡稱國一標準)輕型車型式核準的申報和核準。與此同時,已通過核準定型達到“國一標準”型式核準的輕型車,各個機動車生產企業應在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前的一年的過渡期內合理安排制造、進口計劃,確保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停止制造、進口該類車。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達到“國一標準”輕型車的銷售和注冊登記。
“國二標準”是國家環保總局于二00一年四月十日批準頒布的,明確規定了將于今年七月一日起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標準的超前公布,為生產企業作好實施準備創造了很好的條件,迄今為止,經國家環保總局核準的符合“國二標準”的車型已達八千九百五十三個。
據悉,當前機動車污染的形勢十分嚴峻,在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的同時,中國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也在持續攀升。二00三年全國機動車排放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總量已經是一九九五年的二點五一、二點零五和三點零一倍,部分大城市機動車已經成為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
“國二標準”的實施是提高中國機動車污染控制水平的標志,但汪紀戎說,中國機動車的污染控制水仍比歐洲要晚八年左右,環保總局正在抓緊制定下一階段的、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以進一步控制機動車污染,在中國進入汽車社會和成為機動車大國的同時,將中國建設成機動車強國,以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