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倡議調查“319槍擊案”,并傳出已獲陳水扁首肯,將成立超越黨派“319槍擊調查委員會”;這項說法,在槍擊案百日已過的現在,不僅顯得太遲,且有關“委員會”成員、法律基礎都仍是問號,外界則視為是針對在野黨即將促成“立法”的“319槍擊真相調查委員會”特別條例而來,不僅誠意值得商榷,更難脫“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319槍擊案”對島內政局影響深遠,自槍擊案發生伊始,在野黨一再強烈要求成立獨立超然的“調查委員會”,以理清真相,但三個多月過去,執政黨原本全力阻擋在野提案,現今又搶在“立法院”臨時會可望通過特別條例之前,放出此訊息,其誠意在哪?相信民眾自有評斷。
事實上,該“委員會”若真能組成,最大問題是,“委員會”仍是在臺“總統府”主導下組成,盡管表面上高喊“超黨派”,未來可能的成員仍不脫“官派”陰影,公信力如何,自然會引發高度質疑。
此外,槍擊案牽涉調查權,必須有足夠的法律授權,在野黨主張“調委會”不但要具有法律基礎,更應以特別法為之,以利未來的調查工作,調查結果也才有公信力。
但依府方目前構想,顯然沒有要經過“國會”授權的打算,在行政體系內的檢警單位偵查本案已經不受信任,若仍由行政權主導,勢必難杜悠悠之口。
有報道指稱,呂秀蓮主張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系以“總統府人權咨詢委員會”律師為幕后支持,納入社會公正人士,但排除藍綠“立委”介入。
如此設計,難免出現“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民進黨和執政當局都曾表示愿意查明槍擊案的真相,陳水扁更說他比任何人都想知道真相,倘若如此,執政者自應以無私態度全力支持任何追查真相的努力,力促民進黨團經“立法院”朝野協商出合理的“調查委員會特別法”,而不是由手握“國家大權”的事件當事人,徑自成立調查機制,不僅無法昭大信,個人的清譽也永難回復。
來源:摘自臺灣《中央日報》(內容有刪節)作者:劉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