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據新華網援引交通銀行發言人的消息,日前,交通銀行已經對其錦州分行行長停職處理。
據審計署審計,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凌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這些被核銷貸款的企業根本不知情,有的還在繼續歸還貸款,歸還的貸款本金及抵押資產的變現收入,被該行全部存入“小金庫”。
對于國家審計署審計出的交通銀行錦州分行業務違規問題,交通銀行發言人表示,“我們十分重視”,并已派出專門的工作組進一步調查核實,目前,對錦州分行業務違規問題正在查處中;同時,在交通銀行全行范圍內通報了有關情況,“要求舉一反三,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
這位發言人表示:“隨著調查結束,我們將對有關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黃庭鈞)